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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蒙阴县花果庄强迫村民自掏腰包改造商业街

2011年08月15日 13:39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山东蒙阴县花果庄村地处蒙山,2011年3月,村里商业街的居民把房子拆掉重建,统一风格,由村委会指定的建筑公司施工,前后所需费用每户近30万元全都由村民承担。

  从2011年3月开始,山东蒙阴县花果庄村村委会接连发了几次通知,要求进行商业房改造,规定原有房屋拆了重建,后撤5米,统一设计为框架式、坡屋顶、黑灰瓦、灰角白墙、仿古门窗设计。通知还要求经营户承担自家门前的路面硬化、给水排水等设施的配套费。拆掉重建房屋,前前后后需要将近30万元,都由住户自己承担,有些住户没有办法,只好把房子卖掉。

  记者:(盖新房)得多少钱?

  村民:20、30万元。

  记者:不是自己的房子么?

  村民:拆了重建为了好看。

  记者:交不起钱怎么办?

  村民:卖么。不卖盖不起啊。

  记者见到了花果庄村村长兼村支书任焕柱,他说村民都是自愿的,没有强迫拆掉重建的情况。

  任焕柱:你可以问问他们是不是自愿的?这里面不存在强拆。

  但是村民的说法不是这样。

  村民:他(村长)说是自愿的,但是实际上自愿的不多,现在没有拆的还有将近20户,实在盖不起,哪有那么多钱?

  从3月26日开始,还没有搬离的住户已经被断水断电。记者晚上采访了其中一家住户。这家住户说,按照村委会的要求,房屋要后撤5米,但是面积缩小的部分却得不到赔偿。

  村民:叫俺盖(新房),俺盖不起。地皮往后延,我这房子长20米,这一算就是少了100平米。按每平方米1000元钱算,也是10万元,买不起地皮。

  记者在一份村委会4月12日发的通知中看到,村委会要求没有搬家的经营户3天内搬离,在通知中,村委会声称:“下一步工作请各经营户积极配合,如发生妨碍施工等行为,将通过公安部门依法严惩,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对于进行商业街改造的原因,花果庄村村长兼村支书任焕柱认为,尽管每家30万的重建费用是由村民出,但却是为了村民好。

  任焕柱:我操不操这个心,工资都是一年5000元钱。

  但是村民认为,房屋后撤5米造成的房屋面积缩小应该给予相应补偿,施工单位应该由经营户自主选择,给水排水建设费应该由村委会承担。

  花果庄村的商业街接下来将如何进行?村民们的诉求能否达成?中国广播网和中国之声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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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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