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了解到,8月初,东亚、浦发、华夏和兴业四家商业银行合肥分行,与合肥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公室分别签署了《合肥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合作协议》。
随着东亚银行等四家银行监管软件上线运行,能够办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的商业银行由原来的11家增加到15家,支行由237家增加到253家。
据了解,开发企业想申请使用监管资金时,须按有关规定,向房产主管部门申请、审批,对于符合条件的,房产部门会出具同意拨付通知书,监管银行会据此拨款。
房产管理部门作为第三方,委托相关商业银行,作为商品房预售资金、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专户银行来具体承办相关监管业务,并分别设立预售资金与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交易双方将交易款项直接存入相应的账户后,房产管理部门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施工进度、房产交易办理等实际情况,通知监管银行转移、拨付其交易资金,使得交易全过程在监管模式下完成,从而保证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实习生 朱爱红 江淮晨报记者 余佼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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