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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房屋“养老金”那些事

2011年08月22日 19:30 来源:桂龙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人总会生病,房子也是一样,即使小区品质过硬,历经风吹日晒,许多设施难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此时,房屋的“养老金”——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就派上了用场。目前,新建物业小区在交房入住前都需业主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日前,当记者来到桂林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进行采访时,金马大厦的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正在询问物业维修资金申领的步骤、手续等问题。据了解,随着近几年桂林市房地产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住宅小区了解并申领使用了物业维修资金,对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中损坏的情况进行了及时修缮、改造。物业维修资金——这一被称为房屋“养老金”的资金项目,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截至7月底,已有30余批次的小区申请并使用了这一款项。

  日前,在耀和荣裕21~23号楼交房前一周,某业主在售楼部拿到一个信封,要求他将一笔数千元的物业维修资金存入指定账户,到了交房那天,只有凭借交存凭证才能拿到新房钥匙。业主看了看单子,纳闷道:“马上就要收房了,怎么还要交这么一笔钱呢?”很多业主不禁感到疑惑,物业维修资金是什么东西?有什么用?怎么用?

  在相关文件上记者看到,“物业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这其中的共用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等等;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等等。可见,共用部分和公用设施涵盖的内容非常广泛。除此之外,物业维修资金实行分账到户,款项的使用明明白白。

  目前,桂林市物业维修资金的缴纳标准为楼梯房50元/平方米,电梯房70元/平方米。据了解,这是根据2007年的建安成本所计算出来的缴纳标准。当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出现问题,业主想要使用物业维修基金时,需要满足两个基本条件:一、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保修期已满;二、“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其中,“三分之二”的条件较为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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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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