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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房产证加名业务量增加30% 要求者多为女性

2011年08月23日 14:37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房产证上能不能加上我的名?”《婚姻法》新解释出台后,婚前单方按揭买房离婚时归单方,这让不少市民产生了在房产证上“加名”的想法。记者22日从济宁房地产交易大厅了解到,一周来,到交易大厅办理房产证加名业务的比之前增加了约30%。

  要求加名的多为女性

  22日上午,济宁市房产交易监理处交易大厅内人头攒动,不少人是前来咨询或办理房产证“加名”业务的。

  “同事们聊天时说,《婚姻法》新解释出台了,婚前房产名是谁的,房子就归谁。”家住龙城美墅小区的周女士便是前来办理加名业务的,她告诉记者,虽然和丈夫感情和睦,但也觉得心里不踏实,和家人商量了一下,便前来办理房产证加名业务。

  与周女士有同样想法的人不在少数,据交易处工作人员初步统计,相比于《婚姻法》新解释出台之前,现在办理房产证加名的业务量增加了大约30%。新购买房屋的,基本上都会在房产证上登记夫妻双方的名字。除了办理此项业务的,还有不少市民前来咨询加名业务。来加名的多是女士。

  “如果按揭买的房子,贷款尚未还清的,办理加名比较麻烦,需要银行书面同意后方可加名。”交易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房屋不在抵押状态的加名非常简单,只要夫妻双方协商好,到交易大厅变更一下房产证即可。

  加不加名其实很纠结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婚姻法解释(三)》自8月13日施行以来,有关父母为子女购房产权如何归属等解释条款,一周来引发了社会的关注,而“房产证上加不加名”也成了人们街头巷尾议论的热点。

  “办理房产证、卖房或者办理房产抵押时,夫妻双方必须同时到场方可办理,如果双方不能同时到场则不予办理,济宁市一直强制执行这项规定。”房产交易大厅工作人员梁鹏告诉记者,如果购房者为单身,则必须提供单身证明。交易处强制执行该规定主要是为了避免房产纠纷的发生,如果夫妻一方表示无需在房产证上加自己的名字,则需要在备注栏上写明情况,并签字按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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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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