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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别化房贷政策有利于市场健康发展

2011年08月26日 17:18 来源:经济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今年以来,银监会继续加强了房贷风险管控。在银监会7月下旬召开的2011年第三次经济金融形势通报分析会上,银监会指出,要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风险防控,并提出三项具体要求:一是继续严把开发企业“名单制”管理和开发贷款以在建工程抵押这两个基本要求,增加风险排查频度,加强对抵押物的及时估值和持续管理。二是加强对商业用房抵押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等非住房类贷款的管理,加大对假合同等违规行为和转按揭、加按揭等做法的打击力度。三是密切关注二三线城市的房地产市场风险。

  年初,银监会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审慎开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经营。在4月份第二次经济金融形势通报会上,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继续认真贯彻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严格执行贷款操作流程,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开发贷款的风险管理,不折不扣地落实房地产开发贷款名单式管理、在建工程抵押、贷款成数控制及售楼售地款封闭管理。

  与此同时,银监会对当前房地产市场出现的一些新苗头密切监测、加强研判。比如,加强对房地产信托业务的监管,推动加强与当地住建部门等信息的沟通与共享等。

  在银监会的指导下,商业银行房贷业务作出及时调整,房贷增幅放缓,房贷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加强,有效抑制了房地产市场的投资投机需求。

  值得关注的是,在抑制投资投机需求的同时,保障房建设得到支持。银监会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本着市场化原则和审慎经营要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的支持力度。

  5月6日,在银监会第22次委务(扩大)会上,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指出,要本着市场化原则和审慎经营要求,科学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

  8月初,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联合发出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金融服务工作。

  通知明确提出,对于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凡是实行公司化管理、商业化运作、项目资本金足额到位、项目自身现金流能够满足贷款本息偿还要求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照信贷风险管理的有关要求,直接发放贷款给予支持。

  此次通知中,对保障房融资平台的政策引人关注。因为从去年以来,银监会一直在严格控制地方融资平台贷款风险,而在这一背景下对保障房融资平台特殊对待,体现了对民生工程的支持。根据通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在符合《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规定的前提下,向资本金充足、治理结构完善、运作规范、自身经营性收入能够覆盖贷款本息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发放贷款。融资平台公司公共租赁住房贷款偿付能力不足的,由本级政府统筹安排还款。在同一个城市只能有一家融资平台公司承贷公共租赁住房贷款。

  在对保障房融资平台区别对待的同时,监管部门还实施了利率优惠政策。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须符合国家关于最低资本金比例的政策规定,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执行,利率下浮时其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9倍,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5年,具体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项目建成后,贷款一年两次还本,利随本清。

  有关专家表示,差异化房贷政策对房地产市场结构调整起到了推动作用,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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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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