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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物业未24小时值班将严查 服务不到位可举报 (2)

2011年09月05日 08:47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 释疑

  私搭乱建物业能不能管?

  近日有报道称,一些小区里居民擅自搭建阳光棚,成为“私家花园”,但物业却不管理不拆除,并认为是物业因害怕业主不交物业费,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李永仓表示,这并非物业不管不问,而是无权管理。“物业是按合同约定,为小区居民提供公共部位和共有设施的服务,根据《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的若干规定》,小区中的违法建设,物业只有劝阻权。”如果劝阻不成,只能向城管报告,由城管来处理违法建设,物业公司无权管理和拆除。

  业主什么事都能自己做主?

  近日有报道,居民住在自己的小区、支付巨额房款,交纳物业费,但对物业管理和服务为何不能做主。

  王颖说,物业共有部分、小区的公共区域是属于全体业主的,应由全体业主做主。物业服务是对物业共有部分进行管理和服务,具有准公共服务的特殊性,因此对物业管理进行决策时,不能由单个业主做出,必须由全体业主通过业主大会等依法进行决定,这样业主的主张才能得以落实。 (记者 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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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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