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财经中心房产频道

山西321户居民近20年不知房屋仅部分产权(2)

2011年09月15日 00:2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1988年至1993年底太原出售公房均为部分产权

  1988年2月25日国务院颁布了国发【1988】11号文件《关于印发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附件1)第五条明确指出,旧住房的标准价,按重置价成新折扣和环境因素按质论价。

  《办法》正是基于此出台,其中第四条规定“职工出售新建住房,按标准价计算,新建住房标准价包括:住房本身建设造价;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地区级差”,但关键的“标准价”三个字被省去,变成了“旧房按照重置价成新折扣和环境因素等按质论价”。

  由此引发了围绕每平米200元是标准价还是重置价的争议。

  王文清认为,1992年9月10日的《太原市公房出售评估登记表》显示,太原市北城区迎新街卫化巷62—67号楼标准价200元,错误的适用了政策,混淆了重置价与标准价。

  太原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政策指导中心主任阎继萍解释,旧房售价不过是在新房标准价基础上乘以成新折扣,区别仅此而已。

  “所谓重置价,不过是有了成新折扣的标准价”,曾参与起草国务院43号文件的房改专家徐建荣表示:自1988年房改始,至1993年底太原公房出售“都是标准价售房,没有一套房是按成本价出售的”,这意味着在此期间购买的公房均为部分产权。

  徐建荣分析,标准价就是只有建造价,即征地拆迁补偿费,勘察设计工程费、住宅小区配套费、税费等七项中只有人工材料费一项,从价格构成因素看就不是全价。

  此外《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职工购买住房后,产权归个人所有,可以使用、继承和出售,购买五年后(暂定)可进入市场出售,对购买单位自管产的住户,在住房出售时,必须出售给原产权单位。

  1994年国务院颁布国发【1994】43号《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附件5)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拥有部分产权,即占有权、使用权、有限的收益全和处分权。

  徐建荣解释,王承荣等人房产所有权证上标注“私产”,只是为区别于公产,唯一不妥处即是未在1997年注明产权比例,但徐建荣认为应历史的看问题,不能脱离当时的历史背景。

  房改摸着石头过河

  计划经济时代,个人的吃穿住用均由国家有计划地供给,实行象征性缴纳租金的福利住房制度。

  徐建荣介绍说,尤其在企业,但由于企业负担重,资金匮乏,不仅无钱维修,老职工退休后单位也没有能力为新来职工提供住房,全家挤在只有几平米逼仄的房间里的人家比比皆是。

  国务院1988年2月15日颁布的《关于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称,我国现行的住房制度存在着严重弊端。国家为城镇居民建房花了大量投资,但由于不能从经济机制上制约不合理的需求,城镇住房问题并没有得到缓和。

  基于此,住房制度改革应运而生,中央希望藉此盘活存量房,盘活资金,提振消费,加快经济发展。

  为甩掉包袱轻装上阵,太原各大型企业积极响应住房制度改革,未被列入试点的东安化工厂也主动参与。

  王承荣回忆当时厂领导动员职工说:“奋斗一辈子就这一套房子,抓住机会,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

  据阎继萍介绍,位于太原的大企业江阳化工厂、太原钢铁集团、太原重机、太化、电力系统、十三冶、太铁、晋机等大约1500多个企业约15.79万户参与,太原因此在全国房改工作中成绩突出。

  1993年12月底中央下发文件要求停止售房,至此,房改试点第一阶段结束,“走一步看一步,发现了问题,就停下来”,徐建荣说。

  1994年,在总结了6年试点阶段的经验教训后,国务院发布了【1994】43号《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这被徐建荣称为全国住房制度改革步入正规的开始。第二十七条要求“做好与原有售房政策的衔接,已出售公房均须按照售房当年的售价占成本价的比重明确个人拥有的产权比例。”

  “这时全国各地才返回来做本应1992该做的工作,测算标准价占当时成本价的比例”,徐建荣说:“因为改革初期国家尚未意识到产权比例的问题,同时全国各地标准价也不一样。”

  1995年调研后,太原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颁布了并房改委【1995】第5号《关于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拥有部分产权比重界定的通知》(附件6)明确规定,1989年住宅建造成本价为456元每平米,凡在1989年11月1日至1992年11月30日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房,标准价占成本价的比重为46%;即个人购房后拥有46%的产权。

  然而,真正核定比例并换发产权证直到1998年才开始,所以1997年王承荣等人的房产所有权证通过了验证仍未注明产权比例,甚至在1998年,也由于东安化工厂房改办公司人手不足,且已启动破产程序,人心惶惶,继续耽误了321户居民明确产权比例并换发权证的工作。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邓永胜】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