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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一降老业主坐不住 售楼部拉横幅要求补差价

2011年09月15日 10:53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连续高涨几年的房价终于在今年再次出现松动,这本来是件好事儿,可是有些人却乐不起来。谁?去年底今年上半年买房的老业主们。踩着楼市这波最高价买房的业主,眼看着耗尽全部积蓄买来不到半年的资产缩水了,这事碰着谁都会心痛。

  心痛得狠了,就有老业主坐不住了。最近,随着一些开发商大手笔的促销,老业主把横幅拉到了售楼部。虽然原因不同,但诉求却是一样的,要求补差价。这不禁让我们回想到2008年万科举起降价第一旗,虽然业主砸了展厅,却仍然没有得到一分钱的赔偿。

  降价了,老业主要补差价

  9月9日,中秋节小长假的前一天,数十位杭州下沙某楼盘业主来到售楼现场,拉起了横幅,要求补差价或退房。现场的业主,有半数来自温州台州。

  之前,该楼盘以千人团购的形势取得了良好的销售业绩,LOFT户型精装酒店式公寓起价7280元/平方米,均价8900元/平方米。这引发了之前老业主的不满。之前该楼盘的LOFT 45平方米小户型最低价每套60万元,合1.33万元/平方米,依此估算,跌幅约30%。

  对此,开发商有关负责人表示,价格差异并不像业主所理解的这样。这次推出的房型主力面积为95、130、140平方米,而之前销售的主要是45平方米户型,完全是2个产品。之前45平方米4.75米层高的产品,可以隔出2层的居住空间,赠送面积基本是使用面积的1倍,属于“买一送一”的概念。无论从性价比,还是出租回报率来看,差距都不大。对补差价和退房,开发商现场公示回复说,之前的销售行为都是在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的情况下进行的,对老业主来说,应遵循“契约精神”,继续履行合同条款,不可能退房或退差价。

  退差价在近日已经不是头一次发生。城西的某楼盘也发生了要求退差价的业主拉横幅行为。业主曹先生是参加此次抗议活动的业主之一。他说,今年年初,他以150万元的总价买了该楼盘110平方米的房子,单价约在1.37万元/平方米,最近他发现他的一个朋友也买了那里的房子,同一幢楼相邻楼层,可是他朋友买来只要110多万元,自己的资产在半年时间缩水了近40万元。

  对此开发商有关负责人表示会在23日给业主正式答复。开发商对记者表示,买到便宜房源的业主,只是参加了开发商的一个促销活动,并非长期降价。再说价格涨跌很正常,不可能以买得贵了为由要求退房或补差价。这位负责人说,降价是楼市的大趋势,银行方面愿意降价以降低风险,作为开发商也愿意把合理的利润让出来,对于降价给老业主带来的损失也表示理解,愿意以优先选车位并适当打折的方式给予情义上的补偿。

  2008年的打折中,没有人真的退到差价

  说到打折补差价,就让我们想到2008年的打折潮。也就是在三年前的9月2日,杭州万科率先举起了打折大旗,宣布旗下四楼盘魅力之城、逸天广场、白鹭郡南、白鹭郡东四楼盘216套房源以7.3~9折的幅度推向市场。随后老业主赶到售楼部要求退房。万科给老业主的答复是:不补差价、不退房,但会从提升楼盘小区的整体价值角度来弥补。事情随着时间过去而逐渐被淡忘,半年之后,房价开始上扬,再也不见那些当初要求退房业主的身影。

  时至今日,万科一位当年经历此事的工作人员说,当年万科为率先降价付出了代价。不过作为开发商,呼唤业主也要有“契约精神”,房价有涨有跌,涨了不会跟业主要钱,跌了开发商也不会补差价。

  2008年,西溪山庄的降价风波也闹得很是热闹。开发商推出了给老业主的优惠政策,可打6.5折优惠,折后单价不足4000元。开发商有关负责人解释,这个其实是回馈老业主的一种福利。现在回头来看,当时买了的老业主都很感谢开发商,因为他们赚到了。当时有业内人士分析,开发商的这一招可谓一箭双雕,既安抚了老业主的心,又达到了降价促销的目的。

  补差价这事,心情能理解但无法律依据

  对于老业主要求补差价行为,多数人表示,心情可以理解,但没有法律依据。有位网友跟帖表示:“坚决不能退,这种风气一旦形成对房地产行业也是不利的。只有大家意识到降价亏本的风险,才能在买房时考虑是否下手,这样才能防止房价被买房者自己抬高。如果买房成为一种涨了自己赚而降了不会亏的稳赚不赔投资,房价何时能真正有效地回归它的价值啊!”

  双赢机构总策划师章惠芳也说,老业主要求退差价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难以操作。购房合同对契约双方是对等的,应该从开发商是否履行合同内容上维护权益,如果合同中未注明降价会补偿类似条款,购房者很难寻求到法律支持。

  联想到2008年的降价风波,章惠芳说,购房者的心态要调整,买到一套自己满意的房子才最重要,应该把投资房产放到次要位置。而且投资有风险,市场有一定的波动很正常,应该有一定的心理承受能力来等待楼市的调整周期。

  对开发商来说,降价更考验房屋本身的质量和销售细节。房价涨时业主可能不会关注细节,但房价跌了,业主会更关注房产质量,这时如果房源的质量有重大问题,或在销售操作过程中有不当,就可以被依此要求退房。

  浙江浙联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钟说,能否退房或退差价,要以合同约定为准,如果合同约定降价可以退差价,属于合理诉请,如果合同未约定的,按照合同法规定,购房者要退房,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房屋交付了,只有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才能退房。 作者: 赵红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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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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