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尽审查义务,评估员对房屋面积多“估”出2000多平方米,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200余万元。记者今天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获悉,评估员曹凯因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日前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罚金3000元。
曹凯是北京国地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拆迁评估部评估员,工作期间曾负责《朝阳区金盏金融服务园区土地储备项目拆迁评估委托协议》中曹各庄村的房屋拆迁评估工作,并出具评估报告。2009年8月,曹凯在对刘某承租的位于朝阳区某村的非宅地拆迁评估过程中,没有尽职审查该房屋的建筑面积,导致其填报的评估报告所记载的一层建筑面积超出实际面积2247.01平方米。
法院审理后认为,曹凯身为承担资产评估职责的中介组织人员,未尽职审查被拆迁人的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造成严重后果,已构成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但鉴于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有悔罪表现,因此对其从轻处罚,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李松 黄洁 实习生 孔一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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