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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服务成房屋中介涨价噱头(2)

2011年09月19日 08:52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新政未提及特别服务明细

  在采访中,当记者询问中介机构的客户经理,中介费率为2.2%是按何规定执行时,对方表示,新政策中允许中介费率适当上调,最高不超过2.2%。

  8月31日开始执行的《关于降低本市住宅买卖经纪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中规定,收费标准可以下调,少数特别复杂的住宅买卖经纪服务,经交易各方协商同意,可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10%。不过,《通知》中并没有对“特别复杂的住宅买卖经纪服务”做出明确解释。

  而在同时颁布的《关于加强本市住宅买卖经纪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中,关于中介机构“住宅买卖经纪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有如下具体说明,包括房地产信息服务:如发布信息、提供买卖行情;实地看房服务;代拟买卖合同服务:协助签订合同、网上签约等等。但说明中未明确“贷款服务”是否为中介服务应该囊括的范畴。

  房地产律师关键认为,如果政策没有对服务明细做出具体的说明,而任由市场自动调节,那么出于利益考量,中介机构收费以“解读不同”为名,出现双重标准的情况就并不奇怪了。

  根据几家中介机构提供的购房贷款流程,一般来说购房贷款要经历申请贷款、银行审核、签订借款合同和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等阶段。不少有过买房经历的人称,“贷款”并非直接过户,涉及多次合同的签订,是要复杂一些,不过也应是中介机构的服务范畴。

  有几家中介的客户经理则表示,中介费率在2.5%的时候,也曾可上浮到2.8%,只是2.5%的费率已经较高,所以才没有大规模地出现“双重标准”。

  除了佣金上浮之外,在记者走访的10家中介机构中,有3家分别表示要收代书费、过户费和其他服务收费。如果不是记者主动询问“是否还有其他收费”,客户经理们在整个服务过程中均未主动透露这些收费项目。

  北京市发改委价格举报热线12358的服务人员表示,如果发现市场上有违规收费的情况,可通过价格举报热线举报,对于有疑问的收费,也可一并咨询。

  记者手记

  “劣币法则”恐再启动

  16世纪,英国造币机构负责人格雷欣发现,消费者总爱保留储存成色高的货币,使用成色低的货币进行市场交易,从而造成了劣币驱除良币的现象。原因是,人们普遍认为,既然能用成色低的货币来交易,何不把成色高的货币保留下来,免得将其“贬值”使用了。

  同理,在房屋中介服务市场上,中介们对于“货币的成色”也有着不同的解读,有的中介以房款2%的中介费提供更多的服务,而有的中介则觉得2%的中介费只能提供更少的服务,如果要增加服务项目,必须上调中介费。长此以往,恐怕以较低费率提供更多服务的“实诚”中介们,会慢慢向以较高费率提供更少服务的“聪明”中介们靠拢。毕竟,多挣钱,少干活,符合理性人的经济学假设。

  这样的市场趋势,吃亏的最终是购房人,市场话语权、政策解释权被中介机构所掌握,购房人的议价能力下降,剩下的只能是钱包被绑架了。

  不过,从长远来看,“劣币法则”仍然有局限性,因为毕竟有中介机构看中“忠诚度”,而非千分之几的眼前利益,较低费率提供更多服务的中介,并不会“老实人总吃亏”,因为,购房人会用脚进行投票。(实习记者 吴迪 实习生 申慧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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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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