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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楼盘销售监管存法律空白 购海景房疑遭骗 (2)

2011年09月19日 11:11 来源:黑龙江晨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事后才发现

  一套房子两个价

  在方女士提供的材料中,记者发现,房屋的合同书与认购书上的购房款是两个价, 认购书上的标注金额是24万,而购房合同上却写着39万,前后差价达15万。

  “这个问题我也是最近才发现的。”方女士称,由于当时在龙口签订合同和认购书时,开发商举行了隆重的仪式,慌乱中自己并未认真审阅,直到开发商第三次要求自己提供贷款材料时她才发现了其中的蹊跷,怀疑自己上了当。方女士含泪告诉记者:“虽然我当时是按照24万元的价格申请的贷款,如果贷款申请成功,开发商一定会反咬一口,要我按照合同书的价格,再补齐那15万差价。而且我已经到房产部门咨询过,购房款不会按照认购书所标的价格收取,要想拿到钥匙,只能以合同书上的价格为准。”

  经纬置业

  只签合同不退房子

  18日中午,记者跟随方女士来到位于哈市嵩山路79号的“哈尔滨经纬置业”公司。“经纬置业”董事长张纭海表示,自己的公司只负责代理销售山东龙口的一些楼盘,如果购房者与开发商产生纠纷,购房者只能找当地开发商。方女士是与当地开发商签订的合同,房子也已在当地备案,要全额退款,只能找开发商协商,他与龙口的开发商只是合作关系而己。

  而在方女士所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和“委托代理人”都盖着“哈尔滨经纬置业顾问有限公司”和“张纭海”的名章。“合同书上既然出现了经纬置业的公章,张纭海为何说与自己无关?”面对方女士的质疑,张纭海无言以对。

  在被问及“一房两价”的问题时,张纭海表示,购房款一定要按照合同书上的金额交付,至于认购书上那24万元,他称自己并不知情。

  异地购房

  本地监管是空白

  就方女士异地购房的遭遇,哈尔滨市消费者协会一位负责人称,由于异地购房市场并不规范,在操作和交易上都存在风险,消费者在购房时一定要擦亮眼睛。

  “由于相关管理制度,外地开发的楼盘,并不在本地接受监管。”这名负责人称,建设部门对房产开发商的管理,采用的是开发属地备案制,因此外地的楼盘在本地的监管处于真空状态。同时,购房者在异地购房还面临着获取楼盘信息滞后、个别代理方遮掩真相、虚假宣传等问题。以方女士的遭遇为例,龙口楼盘不在本地设立销售点,仅在本地进行展示,对房子感兴趣的购房者达到一定数量后,他们再进行组团看房、收取定金、签订购房协议,交易行为发生在外地,这使得本地职能部门无权干涉。(记者 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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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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