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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单位可“抱团”买地建公租房

2011年09月22日 08:40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日前表态广州公租房将实行通过用人单位筹建公租房为主、政府提供公租房为辅的方式,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关注和热议。

  单位自建公租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自建的公租房是否面向全社会呢?对此,市住房保障办有关负责人昨晚表示,任何单位都可以筹建公租房,不仅有钱有地的可以建,有钱没地或者没钱有地的单位也可以通过灵活合作方式筹建。自建的公租房将面向全社会,由政府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市民方可入住。同时,对于那些“荷包”困窘的单位,政府也会出台辅助优惠措施,在税收、土地、资金等方面提供帮助,力求让更多市民实现安居梦。

  疑问:政府缺钱偏向经适房?

  回应:单位建房只租不卖

  自从国土房管部门抛出广州公租房将以单位筹建为主的说法后,不少市民产生了疑问:“政府是不是资金短缺,经受不住公租房的建设成本压力和成本回收周期,所以将公租房的重担扔给企业了?”

  有房产人士指出,目前政府开建保障房中,公租房建设比例最大,需求也最多,但从成本回收速度来说,公租房却比经适房要慢很多。“毕竟经适房销售之后能直接实现资金回笼,但公租房的成本回笼却要经历一段较长时间。”这位人士告诉记者,今年广州市保障房建设任务比较重,保障房建设资金需要80亿元,是去年的近3倍,资金缺口比较大,面对建设土地和资金紧张的情况下,政府或许希望有能力的单位能分担部分筹建压力。

  最让市民担心的是,政府会否将建设重点偏向成本回收更快的经适房,而逐渐忽视需求量更大的公租房呢?广州市住房保障办有关负责人昨晚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市民的担忧是不必要的,今年广州8.5万套保障房筹集建设计划中,公租房和廉租房占了大头,其中公租房有4.65万套,占总量的57%,经适房和限价房只占年度建设总量的33.5%。广州市住房保障部门在之前答复市政协委员时也表示,广州保障房体系将会以租赁性保障房为主的方向已经明确,现在已经逐步降低带产权性质保障房所占比例。广州将按照国家的新要求调整保障房相关政策,单位建设的保障房只局限在公租房,而不包括带产权的经济适用房。

  疑问:单位需符合什么条件?

  回应:国企私企民企外企都可

  最让市民和单位关心的是,需要符合什么条件的单位才能有资格自建公租房呢?自建公租房的单位需要通过哪些审核呢?

  “任何单位都可以自建公租房。”广州市住房保障办有关负责人昨晚回应说,不管是国企、私企、民企、甚至外企,只要符合资金、地块条件,都可以自建公租房。负责人表示,政府放开单位自建公租房,就是希望通过单位力量,增加公租房供应,以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惠及更多市民早日实现安居梦,“因此对于单位,只要有钱有地或者相互合作的方式,都可以加入自建公租房的行列。”

  但负责人同时强调,将避免出现“福利分房”的局面,将严格控制单位建房中的经济适用房数量,今后单位建设的保障房将全部是公租房,要确保这些房源不销售产权就能够流转给需要的人。

  同时,社会力量和单位建成的公租房也会纳入全市公租房的统一管理,面向全社会统筹安排,只要符合入住条件就可入住。即使不是自家单位兴建的公租房,但符合入住条件,市民也可以入住别的单位兴建的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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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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