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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房产税开征 信号意义重大

2011年09月29日 19:30 来源:郑州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10月26日,重庆市宣布,将从10月1日起对主城区内符合要求的存量独栋商品住宅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重庆因此成为国内首个对存量住房开征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城市。这是重庆市在今年1月27日推行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之后,正式宣布对存量住房开征个人住房房产税。这被业界普遍解读为“信号意义重大”。点评人 梁冰

  根据重庆市规定,将对住房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9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均价2倍以上的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征收0.5%~ 1.2%的房产税。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对于重庆房产税将重点放在了“富人”阶层,范围涉及虽小,但很高明。剑指高端,又不伤及大多数,与中央宏观调控相呼应。从房产总量和纳税额度上来看,都不算多。而由于又是高端住宅,对市场的影响并不大,更多则是体现在心理冲击上。

  一直唱衰房地产的著名地产评论人牛刀,早在今年年初重庆推行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时就曾表示,房地产税的征收范围应该进一步扩大,并大幅度提高税率,只有这样,才能起到房产税开征打击投机的效果。

  重庆市本次将当地的房产税正式定名为“个人住房房产税”,意味着如果以公司或者法人主体的途径购买当地的商品房,可以暂时规避此税种。不过重庆市在其房产政策中,列有“适时开征其他房产税”条款,为其下一步征收其他类别的房产税留下了操作空间。

  目前,虽然还无法确定“上海版”和“重庆版”的房产税更为合理有效,但可以“肯定的”是,房产税征收早晚会在全国范围内展开。

  总的来看,重庆扩大房产税征收范围的短期效应并不明显,在现有的成交量低迷的状态下,也不会对房价产生一剑封喉的效果。但是,这种累积效应却不可忽视,随着楼市调控政策效应的逐步叠加,悬挂在房价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岌岌可危,随时都有可能掉下来。

  重庆市开征房产税,郑州是否也会有相应“动作”?据郑州市地税部门和房管部门透露,郑州市暂无征收房产税的打算,但是会依据重庆试行的情况,另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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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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