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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官员称"退出公租房"不等于"立刻交回房源"

2011年09月29日 23: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南京9月29日电(强薇)记者29日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到2015年,全省规划新建公共租赁住房48万间。针对公租房退出难的问题,江苏省住建厅副巡视员王如三表示,退出公租房不是指立刻将房源交回,而是鼓励住户就地向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转换。

  王如三介绍说,今年国家向江苏省下达的保障房建设指标为39万套,江苏省分解下达各市县指标为45万套,自加6万套。据统计,至今年8月底,江苏省保障房建设开工比例已达到86.2%。其中,南京市在建的保障房面积达到1000万平方米,主要分为岱山、花岗、丁家庄、上坊四大保障房片区,丁家庄片区的保障房建设速度最快,有望在今年年底看到房源。而随着保障房建设速度的加快,相应的申请退出机制也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关于公租房的申请标准,王如三说,今年6月底,江苏省政府颁布的《江苏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对此有具体规定。至于公众普遍关心的公租房退出难的问题,江苏省将通过引入担保机制、签订租赁合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办法进行约束。

  王如三表示,退出公租房是指退出公租房保障制度,但不是退出保障房。他说:“现在居民家庭收入条件很容易发生变化,而且是越变越好。一旦超出住房保障申请标准就应该退出,但也不是一下子就从低收入家庭变成很富裕的家庭了,如果退出就变成了无房户。”

  江苏省住建厅副厅长彭向峰建议,公租房退出机制可通过两个转换来实现,首先可通过住房保障体系内的转换,比如原本符合廉租房申请标准的低保、五保家庭,随着他们家庭收入条件的好转,不再符合廉租房申请标准但符合公租房申请标准的,就可以按公租房管理办法施行,如果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标准的,也可以按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施行;其次是住房保障体系与市场之间的转换,如果原本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家庭,不再在住房保障体系覆盖范围之内的,可以转为市场方法解决,比如按市场价格交纳租金或购买房源。

  彭向峰强调:“住房要有相对的稳定性,希望通过两个转换来实现(对居民)住房(的有效)保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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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官志雄】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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