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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调控政策别误伤“刚需”

2011年10月19日 13:31 来源:黑龙江晨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紧缩性货币政策开始波及房地产刚性需求。最近,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多家银行已提高房贷利率下限,将首套房利率较基准利率上浮5%至10%。虽然有个别银行对首套房仍维持在基准利率水平不变,但因为没有信贷额度,已几个月不放款了,完全属于是“有价无市”。

  需要指出的是,楼市调控除了要坚决打压投机需求之外,对于刚性需求不仅不能打压,反而需要政策保护,否则调控政策效果将面临被刚需爆发冲击的风险。遗憾的是,楼市无论是虚火旺盛还是陷入低迷,刚需购房往往都会同样面临困顿,当下被收紧的房贷所误伤就是一个典型。事实上,刚需不同于投机需求,不可能因大棒打击而被挤出市场,反而会逐步沉淀、聚集,并成为推动房价下一轮上涨主动力。主管部门只有通过加快保障房建设、明确首套购房贷款政策等举措,对楼市刚需进行合理疏导,才可能切实优化楼市供求结构,进而实现房价向下回归理性的最终调控目标。

  更为关键的是,这部分因贷款门槛高企而惜别楼市的刚需只是暂时退隐而已,被打击的刚需并不会消亡,而是会继续观望、积蓄力量,并渐次在未来成为果敢入市的“排头兵”。以往楼市演绎也表明,前期被暂时遏制的刚需规模越大,未来掀起的房价报复性反弹空间也就越大。恰因此,房贷杠杆的收紧虽让楼市经历“去杠杆化”的洗礼、加速投机泡沫的厘清,但也同时波及到了自住购房市场,搅扰了合理民生诉求。

  对此,调控部门有必要发文明确楼市调控方向,重申挤出投机泡沫、提高中低收入者居住条件的政策取向,对商业银行首套房贷设计进行干预,避免刚需贷款成本偏高问题的出现。当然,追逐利润、规避风险是商业银行的本性,我们也不可能要求其担负过多的政策职能,保护楼市刚需的主要责任还是当由行政主管部门承担。

  从国外稳定楼市的政策举措看,由政府部门为中低收入群体提供保障性住房的做法被普遍采纳,这一思路也已被国内调控部门所积极借鉴。一个现实问题是,保障房建设资金除了中央拨款,还需要地方政府筹措,但如今地方财政普遍吃紧,后续配套资金能否及时跟进仍然存疑。所以,主管部门在保障房市场构建方面,还需要正视各种瓶颈,摒弃形式化考核框架,从中低收入群体的切实需求出发给予扶持。

  楼市旺销,刚需因房价飙涨而无力购房;楼市低迷,刚需又因贷款门槛高企而被阻隔在外。屡屡“受伤”的楼市刚需,呼唤倾斜政策的呵护与温暖。(马红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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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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