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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杭州市本级公租房面市 每平米月租金13元

2011年11月09日 21: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杭州11月9日电(记者 沈兰)9日,杭州市住房保障局再次面向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群体、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创业人员住房困难两类群体,推出2011年市本级707套公共租赁房。

  2011年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的标准租金原则按照杭房局〔2009〕258号文件精神执行,公共租赁住房标准租金为13元/平方米每月,持有效期内《杭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住房保障专用)》、《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或区级困难家庭《救助证》、《援助证》、《救助卡》的家庭按标准租金核减50%缴交。待该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文件出台后,按照文件规定执行。

  2011年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对象分为两类人群:一是面向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对象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5年(含)以上;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0035元;申请家庭在市区无房;二是面向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对象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或持有市区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博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另外,上述人才型申请人还需在杭州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一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一年(含)以上,或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一年(含)以上完税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5052.5元(为2010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0%);申请人具有高级(含)以上职称或博士及以上学历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申请人家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为申请人家属在市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46.29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自11月10日起,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到户籍所在地住保房管部门领取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本次推出的房源分布于杭州市江干区丁桥联合新苑和阳光逸城、下城区三塘公寓、拱墅区三墩都市水乡和香槟之约。房源中既有满足单身人士租赁需求的单身公寓,又有满足已婚家庭实际居住需要的一居室及两居室成套住房,且所有房源所在小区均已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同时,以上房源交付使用前,该市住保房管部门将按规定对房屋进行简单装修,配备基本生活设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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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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