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套房首付40% 房贷利率难再优惠——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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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套房首付40% 房贷利率难再优惠
2010年01月11日 16:49 来源:河南广播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重申二套房贷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省会多家银行表示,此前已执行第二套房贷首付最低四成的政策。

  通知重申,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记者采访发现,不少群众对首次购房与二次购房的界限划分感到迷惑:

  “我原来在南阳有一套房子,现在在郑州工作,想再买一套房子,但正好这个政策出来了,我不知道会不会对我自己有影响。”

  郑州同致行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品牌运营总监曹庆伟告诉记者,有三种购房人群可以享受到首套购房的房贷优惠政策:

  “假如第一套房子购买的时候没有利用房贷,第二套仍将按照第一套的来执行。假如你在外地购买了一套住房,但是又想在本地进行购买,那就要看你第一套是否进行了房贷的申请。假如父母购买了一套住房,又进行了房贷的申请,如果是成年子女在购房时,就可以按第一套住房的优惠政策来执行。”

  记者采访省会多家银行,他们表示此前就一直严格执行第二套房贷首付最低四成的政策,所以新出台的政策对郑州购房者首付比例方面并没有实质影响。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相关负责人:

  “我们执行国家规定的政策,比例没有调整还是百分之四十,利率这块儿都是国家规定好的,没有调整。”河南台记者穆迪、实习生杨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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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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