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称贪官是高房价罪魁之一——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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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称贪官是高房价罪魁之一
2010年01月07日 11:21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据统计,2009年1月至11月,浙江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该省国土系统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已达61件67人,其中有15位正、副局长。一位检察官说,畸高的房价中,也少不了腐败官员的一份“功劳”。(1月6日 《中国青年报》)

  从浙江检察机关查处的已经定案的涉房地产腐败案件看,房地产开发的各个监管环节都可以寻觅到腐败官员的身影。房地产领域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问题相当严重,已成为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

  近年来,房地产领域可谓是案发频频、“前腐后继”。总结起来,这类腐败案明显呈现两个特点:一是涉案金额巨大。以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为例,他主管城建工作期间,先后收受多家房地产公司贿赂,折合人民币竟达1亿余元。二是“团体化”明显。重庆、浙江等地相继查处了一系列震惊全国的地产腐败“窝案”,国土规划、建设部门的数十名厅级官员因收受开发商贿赂而相继落马。

  著名经济学家成思危在去年做客《小崔会客》时说,2005年他让博士生做过一个课题,对北京、上海、福州三地的房价进行核对,得出的结论为:土地价格占50%,政府的税费占20%,开发商的利润占30%。但成思危认为开发商30%的利润率里头“有一部分是灰色成本”,“假设没有行贿这件事……他的利润应该是在15%左右。”如果一栋价值50万元的房产,按照上面15%的“腐败费”计算,那么,购房者就有7.5万元左右被贪官“拿”走了!

  近年来,一路飙升的房价让百姓望楼兴叹。然而,我们在声讨房价高涨的幕后推手时,大多把矛头指向开发商的唯利是图和地方官员的畸形政绩观。殊不知,官员的腐败也在推波助澜,成为推高房价、掠夺百姓血汗钱的罪魁祸首之一。

  房地产业已成我国腐败案件的重灾区,严惩腐败分子,既能净化干部队伍、推进政治文明建设,又能造福老百姓、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如此一举两得的好事,老百姓能不举双手赞成吗?(刘道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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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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