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制高房价:物业税“利剑出鞘”?——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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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抑制高房价:物业税“利剑出鞘”?
2010年01月07日 11:36 来源:济南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有媒体5日报道称,“今年税务部门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物业税‘空转’工作在部分地区试点了6年多之后,将推广至全国。专家指出,这一信息表明物业税开征步伐将大大加快”。

  物业税一直被视为抑制高房价的“利剑”。此消息一出,便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相关专家认为,开征物业税是迟早的事,高档房将首当其冲。

  税务部门

  何时开征物业税“不好说”

  “我们不太清楚这个事情。”省地税局征管处相关人士称,网上的报道只是“传言”,一切要以国税总局所下的文件为准。目前他们并没有接到国税总局的相关文件,近期上级主管部门也没有召集他们讨论研究过类似议题。

  记者了解到,早在2005年,北京、深圳、宁夏等地一起被批准为首批物业税试点地区,进行房地产模拟评税,即所谓的“空转”。那么,“空转”是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和经验?省地税局这位人士表示,这项工作非常复杂,所牵涉的部门也比较多。至于如何对房产进行估值、如何计税、怎么确定征收范围以及何时会开征物业税等问题,对方的回答是“不好说”。

  税务学者

  高档房将成“开刀”对象

  “这是为物业税开征做准备。”山东经济学院一位税务学专家给出了这样的判断。这位姓刘的教授表示,物业税作为财产税的一种,在国外已是一种征收时间较长、发展较为成熟的税种。就我国现状来看,开征物业税可以抑制投机性购房炒房,填补财政缺口,是大势所趋。

  在采访中,税务专家和业界普遍认为,物业税作用之一是抑制过度占有资源,保护必要消费,因此一旦开征,首先“开刀”的应该是别墅等高档豪华住宅,以及超出自住范围用于出租获利的房产等,对于大多数只拥有自住房的居民而言,暂时还不会有太大影响。

  至于具体如何计税,业界说法不一。市场上两种观点比较流行,一是按评估后房产总价的8%征收;一是按评估总价的1%征收。山东经济学院的刘教授认为,应根据房屋面积、区位、是自住还是“二套房”等情况,按差别税率征收比较合适。由于各地经济水平和物价标准不一,还应视各地具体情况,给出不同的征收标准。

  房管部门

  配套不完善,短期尚难开征

  市房管局一位负责人表示,物业税已提出多年,但很多实质性配套工作还远没有做好。比如:物业税是按套征收,还是按面积或价格征收?对哪些物业类型进行征收?如果物业的价值每年都要评估的话,哪来那么多评估师?评估的结果又如何让社会认同?等等。“物业税5年内肯定征收不了,10年内可能都难。”市房管局这位负责人认为,物业税“空转”今年或全国推广的消息,主要是释放个信号,表明国家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从而对投机者产生一定心理影响,以起到抑制房地产投机的效果。 (本报记者 张文祥)

  相关链接

  何为物业税和“空转”

  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是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缴纳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不动产市场价值的升高而提高。

  所谓物业税的模拟“空转”,是指虽然没有实际征税,但一切步骤与真实收税流程相同,由财政部门、房产部门以及土地管理部门共同参与,统计物业数量,并进行评估和税收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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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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