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政府偷卖小区地块续:可获20多亿元出让金——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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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州政府偷卖小区地块续:可获20多亿元出让金
2010年04月07日 02:16 来源:中央电视台-新闻1+1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新闻1+1》2010年4月6日完成台本

  ——我的地盘,你做主?

  主持人(董倩):

  欢迎收看正在直播的《新闻1+1》。

  如果有人要拆您的房子,总得有人跟您打个招呼商量商量吧,因为别的地方咱说话不算,这可是自己的家,自己的底盘,总得自己说了算吧。但是今天我们的节目关注的这样一个特殊的案例,事情却并不是这样的,我们先来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播放短片)

  李秀兰(扬州市渡江西苑小区业主):

  我们的地(土地使用权)是我们自己的买下的东西,政府把它卖掉了,我们都不知道,也没跟我们说一声,也没有通告,也没有公示,什么都没有。

  解说:

  两个小区,一个建成于2002年,一个建成于2003年,使用都不到八年,但是在今年3月,两个小区的70多个业主却都收到了拆迁通知。没有通告,没有公示,接到通知前,业主们什么都不知道,他们新房子就要被拆除,这样匪夷所思的怪事就发生在扬州。

  刘家鹏(扬州市福运苑小区业主):

  这是土地使用证书,土地使用证上注明土地性质是出让,使用期是七十年,政府把章盖在这个地方,证件发在这个地方,你土地出让以后,你能不能第二次出让,第二次出让侵犯不侵犯业主的权利。

  解说:

  明明是七十年的土地使用权,怎么一下子就缩水成了7年,焦急的业主们到处打探消息,终于在扬州市土地市场网上发现,今年2月11号,扬州市刚刚以每亩250万的价格卖掉了一块儿序号为590号的地块,整个地块900多亩,范围正好包括渡江西苑福运苑两个小区。

  李秀兰:

  坏了,坏了,我们的地怎么被挂牌拍卖了。

  解说:

  为什么在业主们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扬州市政府就把两个刚建成不久的小区土地再次挂牌拍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扬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处处长卞广骥做出了如下解释:出让的那个地块儿位于新老城区的结合地带,为了提高城市品位,扬州市政府决定以挂牌出让的方式引进开发商对该地块儿进行旧城改造。对于这次出让,他们早在去年年底就发布了公告。

  卞广骥(扬州市国土局土地利用处处长):

  在我们国土局网站,在规定的媒体特别是江苏土地市场网,都进行了公告。

  解说:

  记者了解到,扬州市国土资源局在网上发布的公告,其实是土地招商公告,作为普通公众的业主又会有多少人关注,多少人知情呢?

  卞广骥:

  他也不可能每家每户都能够知道,这个也不可能做到,说句老实话,从我们来讲,应该说我们在网站发布公告,应该就是已经对社会公告了。

  解说:

  此外,就算业主全部知情,国土资源局能否据此就将已经卖给业主的土地使用权拿到市场上再卖一次?

  记者:

  从法律上讲,拍卖需要哪些前提条件?

  卞广骥:

  应该是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从法律上说应该是要收回的。

  解说:

  国有国法,对于两个小区的土地被再次拍卖,扬州市国土资源局在挂牌之前又是怎么做的呢?

  卞广骥:

  我们是有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权力,但是规定使用土地使用权必须要对他要有补偿,要按照市场给它补偿。

  记者:

  关键是这样的工作应该是在拍卖之前做,还是在拍卖之后做?

  卞广骥:

  这块儿呢,我们在拍卖,从我们做法上来讲,应该是在拍卖之后。

  解说:

  先拍卖,再补偿,事实上,国家法律明文规定,因旧城改造,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应由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补偿,在补偿之后才能收回土地使权。

  记者:

  政府说给你们钱,现在有没有跟你们商量?

  刘家鹏:

  没有,没有任何人来讲,也没有贴公告,也没开听证会,什么都没有。

  解说:

  让业主们感到更加不解的是,自己不仅没有拿到补偿,连补偿方案,政府方面至今也没有向他们公布。

  记者:

  有没有(补偿)方案?

  卞广骥:

  我不是很清楚,因为我不负责这方面的工作。

  解说:

  就这样扬州市国土资源局没有按照规定,给予业主们补偿,甚至连补偿方案还不清楚是否出台,就收回了业主们的土地使用权,并进行重新挂牌出让。

  据了解,打算出让的900多亩土地,位于扬州市正在开发的古运河风光带南岸,是当地难得的黄金地段,商业潜力巨大。按照新规划,土地出让后,开发商将主要进行商品房、商铺等商业项目开发,而扬州市政府也因此会获得20多亿元的土地出让金。

  戴邦诚(扬州市渡江西苑小区业主):

  你为了土地多卖几个钱,把我们的新房子拆了,你还是起商品房,你对老百姓也不负责,你叫老百姓要幸福安康,小康人家,这么做怎么小康得了。

  解说:

  业主们大声质问,经媒体暴光之后,也迅速变成了社会质问,就在昨天,扬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此次拍卖做出调整,宣布本着充分尊重民意,自觉接受媒体监督的出发点,终止相关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行为。得知消息之后,有业主表示,终于可以安心睡觉了,但是他们真的能安心睡觉吗?

  主持人:

  就像刚才短片里所说的那样,扬州市目前已经对这个事情做出了处理,终止相关的土地出让,并且自觉地接受媒体的监督。但是就像刚才接受《焦点访谈》记者采访的时候那名官员所说的那句话,据我了解,还不只一个地方做,所以发生在扬州的这件事,既有特殊又有典型性,也就值得我们去分析它。今天我们演播室请到的是中央党校的辛鸣教授。

  首先辛教授一个问题,今天我看到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评价,说那就等于扬州市他们相关的职能部门不声不响地把这一块儿卖了两次,第二次就有偷地的这么一个意味了。那么我们就在想,相关的职能部门他们的出发点是要提高城市的品质,是要进行旧城改造,这个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却被冠以偷字,你觉得它损伤的是什么?

  辛鸣(中央党校教授):

  从表面上来看,这件事情好像损伤的是被拆迁的老百姓。你看我的房子住得好好的,结果不声不响就要被别人拆掉,被别人卖掉,用句比较时髦的话说,这有点太伤自尊了。但是我们今年“两会”,我们总理说希望我们老百姓过上更加有尊严的生活,你说连自己房子都看不住的老百姓的生活能叫有尊严的生活吗?

  可是事实上,我认为受伤害的恐怕还不仅仅这些老百姓,更深层的可能就是我们地方政府的公信力。我们都知道,政府是要靠自己的权威,自己的公正去行事,才能在社会上赢得尊重。现在我们的政府,一些地方政府,你刚才讲跟一个偷字联系在一块儿,跟偷字联系在一块儿的政府,你说他在这个社会上如何能有他的权威,有他的形象,他的所作所为如何能得到老百姓的认可?

  主持人:

  辛教授你看有些老百姓就这么说,我不是说不支持你的旧城区改造,我也不是不支持你的城市品位的提升,但关键是你要拆我的房,卖我的地,你得跟我打声招呼吧,而且我们国家不是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我们有土地储备管理办法,里面明文规定,应该怎么做,但为什么相关职能部门就知法犯法,什么原因?

  辛鸣:

  我个人感觉恐怕两个方面原因比较直接,第一个方面就是我们的一些地方官员它过于迷信行政权力,他认为好像我们政府只要想干的事情,我们都能去干,想干的事情都能去干成功,希望用行政权力来强迫做一些事情,已经成为我们一些地方干部习以为常的做法。 第二个方面恐怕就是对于我们老百姓应该有的权益的一种不应该的漠视,就是老百姓的房子,人家住的好好的,就算我们出于公共的利益需要,出于城市发展需要,应该去跟老百姓讲一声,去告知大家。

  主持人:

  最后一个问题,我觉得,因为刚才我们已经反复强调,扬州方面已经高度重视此事,而且终止了相关的土地出让。但很多人的疑问是事情就到此结束了吗?终止土地出让就完了吗?接下来怎么去重建这个已经失去的公信力?

  辛鸣:

  中国有句古话叫以心换心,既然我们的行为已经让老百姓伤心了,那么我们就应该用我们的行为去让老百姓重新感到暖心,怎么暖心,我们现在能看得到,目前我们城市的一些政府,跟开发商之间结合的比较紧密,因为它知道,如果不照顾开发商的利益,那么我们地方政府就卖不了土地,卖不了钱,所以我就没钱肯来,所以他往往是跟开发商站在一块儿,然后跟老百姓好像隔了一层似的。那么我们能不能改变一种发展模式,就是我们的政府既跟开发商站在一起,让我们开发商有利润可赚,又要跟我们的老百姓站一起,让我们的老百姓也通过拆迁得到他更好的生活品质和更加舒适的生活。

  主持人:

  这也就是考验城市,还有一个执政政府的技巧吧?

  辛鸣: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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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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