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两主 5次拍卖均在拍卖前夕临时被取消——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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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楼两主 5次拍卖均在拍卖前夕临时被取消
2009年12月08日 14:17 来源:成都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原定于昨日下午3时开始的永利大厦拍卖被宣布取消,这是2006年以来该大厦第五次拍卖,5次拍卖都是拍卖前夕临时被取消的。

  11月21日,四川锐佳拍卖公司公告称,将于12月7日拍卖永利大厦约5176.81平方米的房产。拍卖公告中,关于该拍卖资产“有房屋所有权证,无国土证;标的被占用,并被占用人出租,无法清场;按现状拍卖”等说明引人注目。“标的被占用,无法清场”,被拍卖的永利大厦是怎么回事?

  昨日,记者赶到二环路西三段65号永利大厦所在地,发现大厦分7层,全为商务办公用房。据了解,四川新安永投资管理公司负责该物业的租赁和管理,也就是拍卖公告中所称的“占用方”。“啥子非法占用?我们是永利大厦合法持有人。”新安永投资负责人程安永话语激动。

  新安永方面透露,1993年,新安永(原名四川永利实业公司)与金牛区集资建房开发公司(简称集建公司)签订购买合同,购买集建公司开发的面积6781.5平方米的化成小区三号楼住宅商品房。1994年,因集建公司不能按时交房,后在法院调解下,集建公司将自有的化成二号楼综合楼代替原化成小区三号楼住宅商品房,新安永支付了800多万元差额购房款,1995年,集建公司将化成二号楼综合楼交付给新安永,新安永随后将该大楼命名为“永利大厦”并一直使用至今。

  2005年,新安永去房管局办理产权时发现,集建公司在2000年与汇通银行签订了“永利大厦”房屋买卖合同,随后成都银行收购了汇通银行,并办理了该大厦的产权。

  成都银行负责该大厦拍卖事宜的李小姐昨日告诉记者,成都银行有永利大厦的所有权证,是该资产合法持有人。取消拍卖不是终止拍卖,下一步还会拍卖。

  程安永则表示,新安永合法持有永利大厦。

  一楼两主,谁才是永利大厦的合法主人呢?记者 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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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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