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交易的央产房无法过户——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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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交易的央产房无法过户
2010年02月26日 09:11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王女士问:我与阮先生签订合同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央产房),并支付了定金及首付。现在阮先生要解除合同,理由是这套房是中央直属某研究院的房,该研究院规定不准上市交易所属的房屋,他的说法正确吗?

  北京市京华律师事务所李宏剑律师解答:要确定阮先生所说的理由是否属实,若属实,因系央产房且原单位不允许上市交易,故无法过户,您只能追究其违约责任;若不属实,则可以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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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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