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11条”体现中央遏制房价快速上涨手段灵活——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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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11条”体现中央遏制房价快速上涨手段灵活
2010年01月11日 16:36 来源:新民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年末岁初,楼市调控政策急如雨下。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国11条”。其中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国际金融危机发生以来,为拉动消费而出台的部分二套房优惠政策,戛然而止。

  房贷

  挤出投机投资成本

  如果说,国务院此前已提到用财政、土地、税收等政策调控房地产市场,那么昨天涉及的信贷手段,就是调控楼市的又一招。专家认为,如果二套房贷政策被严格执行的话,大部分的投机投资成本将被挤出市场。同时,首付40%这一政策,对刚性需求来说,影响不会太大。这体现了中央遏制房价快速上涨的灵活手段。

  收紧二套房贷的同时,“国11条”还明确,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首次购房与非首次购房的差别化税收政策,“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不得给予相关税收优惠。”

  开发商

  严禁捂盘囤地

  开发商“少量多批”的推盘政策也引起了中央的重视。在“国11条”中另一项引人注目的政策是,开发商必须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明码标价。

  《通知》要求,要结合当地实际,合理确定商品住房项目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已取得预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进一步建立健全新建商品房、存量房交易合同网上备案制度,加大交易资金监管力度。

  地价

  探索土地出让综合评标

  针对近期“地王”频出的状况,“国11条”除了提出规范央企拿地的行为外,也要求各地探索土地出让综合评标。

  《通知》明确,各地要综合考虑土地价格、价款缴纳、合同约定开发时限及企业闲置地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土地供应方式和内容,探索土地出让综合评标方法。

  对拖欠土地价款、违反合同约定的单位和个人,要限制其参与土地出让活动。

  针对地价问题,“国11条”明确要求增加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应,“提高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效率”。专家认为,增加土地供应将降低房地产市场预期,并稳定房地产市场。

  热钱

  严防冲击国内楼市

  “国11条”提出,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信贷资金流向和跨境投融资活动的监控,防范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防止境外“热钱”冲击我国市场。

  金融危机过后,全球普遍降低利率,导致国际“热钱”寻找出口。中国目前的货币政策比较宽松,楼市和股市是吸引“热钱”的两个领域,中国房地产要健康稳定发展,就必须加强风险防范,使“热钱”不加入到国内的炒房资金中。

  安居

  力争惠及1540万户

  《通知》提出,力争到2012年末,基本解决1540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就此要求加快建设限价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根据“国11条”,中央将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提供贷款。

  部分专家认为,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屋将惠及中低收入家庭的不同层面。“国11条”显然注意到了这样的区别。 本报记者 晏秋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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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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