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十一条”能遏制房价上涨吗?——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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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十一条”能遏制房价上涨吗?
2010年01月11日 15:22 来源:钱江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新年伊始,“国十一条”再举调控大旗,明确规定二套房贷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那么,房价上涨的势头是会应声而止?专家们对此的意见并不一致——

  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国十一条”是对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中央调控楼市政策的系统化。具体说来,可以概括为几个方面:

  首先是调整供应结构,最核心的是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五类住房的供给。这实际上明确了此前强调的住房供应的“双轨制”,通过调整供应结构的方式,让住房“双轨制”落实到位,实现住房市场结构上的大调整。

  第二,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把首次购房和非首次购房、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区别开来,加大差异化的信贷和税收政策,支持鼓励首次置业需求。对非普通商品房、非首次置业等投资投机性需求,明确采取差异化政策。对二套房明确以家庭为单位认定是否为第二次购买。体现“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做法,在信贷、税收政策上加以区分。

  在明确责任方面,这个文件与此前出台的政策方式非常不同。该通知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正式对下发文,对地方各级政府责任有具体要求,对地方责任主体有明确约束力。

  著名财经评论员时寒冰在博客中照例不看好近期出台的一系列房产调控政策。他认为:这些措施未能解决根本问题——从以往房地产调控后的效果看,几乎每次房地产调控过后,房价都会出现新一轮报复性上涨。

  时寒冰认为,要调控房价,需要先做好两件事情:一是对现行分税制进行调整。分税制改革以后,地方政府的财权减少了,事权反而在增加。地方政府不仅要发展经济,还要提供足够的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但它面临着资金短缺的困扰。目前,地方政府基本上就是通过土地出让金、房地产相关税费收入来填补这个资金缺口的。从利益驱动方面来看,地方政府没有任何动力去抑制房价的。要从根源上来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对分税制进行调整,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

  二是改变现行的官员政绩考核标准。现在主要以GDP来考核干部政绩,地方官员为了获得更高的GDP增速,更有动力推高地价、房价,以提升其进行基本建设投资的能力,推高GDP。

  由于这两条建议,在目前并不受到重视,那么,就必然导致越调控房价越涨的畸形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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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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