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四条”防控房地产贷款风险 效果还得看落实——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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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四条”防控房地产贷款风险 效果还得看落实
2010年03月29日 10:04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上周末,银监会对金融机构提出了不得对囤地捂盘房企发放新增贷款、对国资委公布的78家不以房地产为核心主业的中央企业不予授信等4项防控房地产贷款风险的新要求(以下简称“银四条”)。

  这几年,开发商囤地捂盘、制造“地王”、疯狂推高房价的最主要原因是“不差钱”,否则根本难以支撑下去,更谈不上囤地捂盘、制造“地王”。而之所以“不差钱”,除了一些开发商几经打拼、已具备一定实力之外,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开发商的社会融资来得十分容易。在房价只涨不跌甚至持续大涨不跌的预期下,开发商融资可谓左右逢源、上下得力。土地款可以只缴纳少量的抵押金,开发时可以收取预付款,扩张的资金需求既可从银行贷款,又可到股市圈钱。开发商甚至可以一文钱不投而获得资产,这导致整个房地产金融业隐患重重。

  因此,调控房地产、遏制畸高房价,必须在开发商以及整个住房市场的流动性上做足文章,必须严控房地产金融风险,必须对囤地捂盘、制造“地王”、推高房价的开发商“断奶”。从这个角度看,“银四条”可谓条条击中开发商软肋,比如“对78家不以房地产为核心主业的央企不予授信”——这实际上等于彻底停止了对这些企业的贷款,因为银行贷款的一般程序是先评级、再授信,然后再用信(即贷款)。“不予授信”,何谈贷款?

  这几年,各级政府管理部门出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确实不少,但有一些在落实上打了折扣甚至走了样。“银四条”的执行落实情况现在还要打一个问号。值得欣慰的是,作为一名银行业内人士,笔者已经得知,各级银监会正在彻查信贷资金进入房地产和股市的情况,并在彻查贷款受托支付的落实情况,力度相当大。在此真心希望监管部门能够切实监管好房地产贷款,切实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余丰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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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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