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元押金无故被扣押 租客将房东告上法庭——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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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00元押金无故被扣押 租客将房东告上法庭
2009年02月16日 10:24 来源:信息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近日,准备结束广州打工生涯返回湖北老家结婚的谢小姐向信息时报打来电话称,自己在番禺区祈福新村租住了4年的房子,在退租时遇到麻烦:房东拒不把5000元钱租房押金交还,理由是家具损耗严重,押金就当4年的家具保养费。双方为此多次发生争执甚至报警,但一直没有结果。

  谢小姐租住的房子是在番禺区祈福新村,屋主姓付。“我每个月要向房东交租金和管理费共1500元,并预交了5000元押金。这个押金原本应在合同到期后归还给我,但今年1月份退租的时候,房东却突然变卦了。”据谢小姐称,当时付女士表示,因为4年时间家具折旧损耗很厉害,特别是真皮沙发,上面的皮脱落严重。这5000元钱押金不能归还,就当4年的家具损耗赔偿款。听到这个消息之后谢小姐万分惊愕,当即表示不能接受,并表示愿意把沙发翻新,所有费用自己承担,但5000元钱不能不明不白被扣掉。对此付女士没有同意。

  谢小姐在采访中对记者说:“出现问题的主要是沙发和木地板的一些损坏,但其实这都是房屋自然损耗,根本无法避免。在商议过程中,付女士还曾派代表提出愿意给还谢小姐1000元,其余4000元则扣除,作为“家具保养费”,对此谢小姐同样没有答应。随后双方多次发生争执,并报警求助,但仍然未果。双方目前都决定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

  律师意见

  押金变保养费无道理

  针对该事件记者采访了广东易春秋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思成。刘思成表示:由于广州是外来人口很多的城市,房东和租客之间的各种法律纠纷时有发生。根据上文提到的情况,房东扣除房租押金并不合理。因为根据平常的房租合同约定,租户在交给屋主房屋租金后,除了享有租屋居住权之外,也享有房屋家具和相关电器的使用权,房屋租金并不只是整间屋子的居住租金,同时也包含了房屋里面家具和电器的日常损耗费用。上文中的房东付女士提出来的“家具保养费”其实谢小姐每个月所交的房租就已经给了,押金变保养费毫无道理。

  同时刘思成提到,房屋设备在使用期间,除非租户人为破坏(如纵火等),或者双方之前合同签有特殊约定,家具的日常损耗租户并不需要负责,谢小姐只要保存好证据,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要回自己的房租押金。

【编辑:位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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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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