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决定建立四个新机构加强金融监管——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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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决定建立四个新机构加强金融监管

2010年09月03日 03:04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欧盟成员国代表和欧洲议会2日达成协议,同意从明年起成立4个新的机构加强对银行业、保险业以及金融市场的监管。

  根据这一协议,欧盟将成立三个欧洲监管局分别负责对银行业、金融市场和保险业进行监管,并同时成立一个欧洲系统性风险委员会对整个金融体系的风险进行监督。

  欧盟负责内部市场和服务的委员巴尼耶在当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欧盟各国和欧洲议会就建立这套新的金融监管体系达成一致“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这一协议还需由欧盟27国财政部长在下周召开的月度例会上予以批准,并由欧洲议会在9月20日-23日召开的议会全会上正式通过。(记者刘晓燕 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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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吉翔】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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