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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忽悠” 八旬老人“误投”10年期保险

2011年03月02日 14:51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高龄老人不宜投资长期理财品种

  一位80岁高龄的老人去年年底在某银行购买了一款保险产品,近日由于身体不适,急需提前支取这笔资金,但却被告知至少要损失40%的本金。为此,本报提醒老年市民,理财投资首先要考虑流动性,其次才是收益率。

  昨日上午,记者接到高女士的电话:“我母亲今年80岁了,去年11月份去某国有银行存款时,听信银行人员介绍,购买了一款分期缴费的分红型保险,该保险规定每年缴费5000元,连续缴费5年,保险期限为10年,满期后能一次性返还本金利息,年利率可达6%—7%。而近日,母亲由于身体不适,急需用钱,家里已经把定期存款都取了出来。现在想把保险也取出来,不知道是否可以?”

  接到高女士的电话,记者咨询了建行、工行等银行的理财师,他们表示,一般银行销售的保险产品分为趸缴(一次性缴费)和期缴,无论哪种类型,只有存入一定期限后(3年—5年)取出才可保本,产品满期后才能达到承诺的利息。如要提前支取,很有可能损失本金。当然,存期越短损失的本金越多。像高女士母亲这种情况,购买了分期缴费的保险产品刚刚4个月,此时提前支取,至少损失40%的本金。也就是说,5000元只剩3000元左右。

  对此,建行理财师建议,七八十岁的老年市民在投资理财时,首先要考虑资金的流动性,因为老年人平时用钱的地方并不多,一旦用钱,很可能就是“大钱”。尤其是70岁以上的老人,用钱的时机主要取决于自己身体状况,建议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像5年、10年这样的长期理财品种,并不适合。

  为什么“误导”会频发?

  记者通过本报3.15投诉热线了解到,此类纠纷主要发生在业务量较多的国有大行,一位理财经理透露:“保险产品作为银行的中间业务,占银行收入的很大比例。银行人员销售出一份保险后,保险公司会支付该人员一笔‘中间业务费’。此外,银行也会给予员工相应‘奖励’。当然,保险公司也会支付银行一部分费用。”

  此人还强调,一些银行人员为了自身利益,将保险产品说成是存款或银行理财产品,他们多瞄准中老年人热心推销,只强调收益,不提风险。在此,本报提醒市民,到银行存款时,一定分清楚产品类型,保险产品流动性较差,不适合短期内可能有资金需求的市民。 本报记者 吕佳 实习生 张丽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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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孟欣】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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