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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严打银行卡犯罪 市民应养成安全用卡习惯

2011年03月17日 11:38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记者从南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了解到,自2011年公安部开展打击银行卡犯罪“天网-2011”专项行动以来,南宁警方把ATM机安装盗码器窃取银行卡信息、使用伪造的银行卡、使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银行卡、非法套现、恶意透支等列为重点打击目标,有效遏制南宁市银行卡犯罪的高发态势。

  据了解,为依法严厉打击银行卡犯罪活动,公安部从2011年1月至10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银行卡犯罪“天网-2011”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伪卡类、套现类和涉网类三类案件。具体包括:伪造银行卡;明知是伪造的银行卡或空白银行卡而持有、运输;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银行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银行卡;通过ATM机安装盗码器等方式窃取银行卡信息;使用伪造的银行卡;使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银行卡及使用的;非法套现;通过互联网窃取、收买、非法提供银行卡信息;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

  近年来,随着银行卡使用频度和广度不断增强,各类银行卡犯罪层出不穷,手段不断升级,危害不断增大,受害人数呈上升趋势。针对银行卡犯罪日益突出的问题,南宁市公安经侦部门把银行卡犯罪作为打击经济犯罪的一项专项工作。2010年,全市共破获涉及银行卡犯罪的刑事案件2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0人,刑事拘留29人,逮捕21人,涉案金额达1.1246亿元。

  为增强安全用卡意识,养成安全用卡的良好习惯,南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提醒广大市民:持卡人使用ATM机操作时谨防银行卡密码泄露;持卡人网上购物进行电子支付时谨防个人信息被盗;持卡人在使用银行卡取款、转账、刷卡消费等过程中提高警惕,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遇到不法侵害,及时报警求助。恶意透支属犯罪行为,持卡人恶意透支后,不但要被追究刑事责任,而且还会影响持卡人个人的诚信记录,给个人日常生活,如银行贷款、申请福利等方面带来诸多影响。(记者 刘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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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孟欣】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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