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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信用卡注销后仍有隐患 最好先挂失再注销

2011年05月09日 17:20 来源:太原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信用卡遗失后,办理了注销手续就可以万事大吉吗?专家提醒,信用卡遗失后,最好先挂失再注销,可有效规避风险。

  李女士上个月在火车站附近丢失了钱包,包内的3张信用卡也一并丢失。“这几张信用卡是帮朋友完成任务时办理的,平时几乎用不到,既然丢了就直接注销得了。”李女士心想。结果当她去银行注销信用卡时,工作人员建议她如果确实不再使用该卡,应该先将其挂失后再注销,否则有可能再度产生交易。“我是头一次听说信用卡注销后还能产生交易。”李女士说。

  “其实信用卡注销后并不能直接交易。”省建行信用卡中心客户经理于经伟表示,注销后的信用卡账户已经被冻结,无法进行任何交易,但是信用卡注销后,卡片背后磁条内的信息是完整的,不法分子很有可能会窃取磁条内持卡人的信息,然后在信用卡注销后的待销期内,再度将信用卡激活。一旦因此被盗刷,所有损失由持卡人承担。据了解,多数银行收到持卡人注销要求后,都有30天至45天的待销期,之后才能正式注销卡。“信用卡先挂失再注销就不一样了。”于经伟说,信用卡挂失后,银行会把相关信息直接传输到国际信用卡组织,挂失的信用卡便无法进行任何交易,若有风险也是由银行来承担。此外,信用卡用户销卡后不要将卡片随意丢弃,而应剪断卡背面的磁条,让卡片彻底作废。 徐方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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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贾亦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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