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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城投债到市政债 城市基建融资模式创新破题

2011年05月26日 15:45 来源:经济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目前,我国尚未推出正式的市政债券,城投债是城市建设融资的一个重要来源。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国债券市场2011年第一季度分析报告》的数据,今年一季度,企业债发行规模下降,但城市建设项目债券发行依然旺盛,地方企业发行只数与发行规模小幅攀升,发行70只共790.8亿元,其中包括12只共153亿元的城市项目建设债。

  业内人士认为,与成熟市场的市政债券相比,要进一步加强规范,防范风险,有效整合市场资源,使市政项目建设债券发展成为适合中国国情的市政债券。

  创新城镇化建设融资方式

  5月1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与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在京签署三方合作备忘录。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士余表示,推动北京市保障性住房、文化产业等部门的建设既要依靠金融部门传统的信贷服务,更要发挥债券市场的作用。北京有条件推出市政债,应加快对市政债的研究。

  市政债券是发达国家普遍采取的满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需求的做法。所谓市政债券,是指地方政府或其授权的机构发行的,承诺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券。一般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一般责任债券,偿债来源是发行人的税收收入;另一类是收入债券,偿债来源是所发债项目的未来收入。

  从国外发行的市政债券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发行主体为地方政府或其下属运营机构,后者居多;二是权责关系划分清晰;三是透明度较高,市场约束机制强,信用风险较低;四是可享受利息所得税减免政策。

  城投债一直是我国城市建设融资的重要来源,随着市政项目建设债券的应运而生,地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融资多了一个可行、可控的渠道。

  2010年8月27日,第一只市政项目建设债券贵州金阳建设投资(集团)债券成功发行,获得市场认可的同时也为城投类公司融资打开了新路。随后,楚雄州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市政项目建设债券也于11月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证券简称为“10楚雄债”,共募集资金15亿元,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6.08%,由太平洋证券担任其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

  去年以来,市政项目建设债券获得空前规模的发展。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国债券市场2010年第四季度分析报告》的数据,2010年第四季度,市政项目建设债券出现了一轮发行热潮,当季发行12只共112亿元市政项目建设债券。

  探索适合国情的债券品种

  从成熟市场的实践来看,市政债券在城市化进程中的基础设施融资中发挥着十分积极的作用。以美国为例,几乎所有的地方政府和地方政府代理机构都将市政债券作为其融资工具,美国共有约55000个市政债券发行者,且大部分是小规模发债者;从投资者来看,美国市政债券的投资群体通常包括个人、保险公司、银行、共同基金、信托基金、封闭式基金、公司、对冲基金等,由于投资者群体分散,非系统性风险也得以有效降低。

  从我国债券市场来看,地方发债一般建立在地方政府控制下的投融资控股公司体制下,它们发行的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一些信托产品以及申请银行贷款等等,本质上说是一种“准市政债券”。

  目前,我国企业债的发行仍以城投债为主。城投债虽有风险但收益率高,在缺乏可选择投资品种的情况下,仍然受到基金、券商、农信社等机构的追捧。据统计,2010年,企业债的发行群体中近半数为城投类企业;2011年第一季度,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企业债市场发行总量达5000多亿元,比去年同期债券发行总量多增约2000亿元。

  去年年底城投债一度活跃。从发行主体看,去年发行城投债的大部分都是地级市,目前城投债的发行群体大多集中于中西部的地市级,信用评级一般为AA-;从增信方式看,目前城投债的增信方式主要是第三方担保、土地使用权抵押、股权质押以及偿债基金等多种增信方式。

  城投债券沿着企业债券渠道发行和交易,利用既有市场资源和专业机构,构成了债券市场独特的债券品种,拓展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渠道,实现了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主体的多元化,对推动我国城市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规范地方融资平台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城投债将逐步向市政债转变,这一品种未来发展具有很大空间。但是,地方政府到底具备多大的市政债发行能力、市政债在发行中是否可以得到投资者的认可和接受、如何对政府的信用进行评级、发行怎样的市政债更适合地方的实际、国外市政债的发行制度和经验是否适合我国的实际等问题,都需认真研究分析。

  一般而言,市政债的推出要考虑两个问题,一个是市政债的机制设计,即市政债的监管问题,包括市政债的信用评级、专项法律建设、信息披露和市场利率等方面。二是如何处理市政债同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之间的关系。

  对于地方融资平台债务,周小川指出,各地方政府或按正常进度还款,或申请延期还款,总体处于可控范围。地方融资平台中依靠使用者收费偿还债务的项目,可允许继续存在。其他不能偿还债务的项目,应运用市政债、财政收入和金融市场等使其继续运行。这意味着如果是由税金来支付的(即所谓一般义务债券),都会转为市政债;而靠运营收入(比如道路收费特许权)支撑的地方融资平台项目,则可以暂时维持。

  就市政债券的偿还方式,周小川进一步表示,一种偿还方式是一般性财政收入,包括财产税。另一种偿还方式是对地方政府建设的公共基础设施采用“使用者付费”的形式,如公路收费。财政收入和使用者收费之间的平衡点,给市场融资带来可能性。

  参与融资的业内人士认为,为避免市政债的发行出现有政策、无市场的局面,不但需要出台市政债发行政策,还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要加强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地方政府的债务情况,科学确定地方政府的市政债发行计划;二要对地方政府的信用状况进行全面评估,确定地方的信用等级,为发行市政债打下良好的基础;三要制定严格的市政债发行、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规范地方政府在市政债发行、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确保市政债专款专用;四要建立市政债的风险评价和效益评价制度,健全市政债的风险和效益评价体系。(谢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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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孟欣】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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