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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局:3.2万亿外汇储备“藏汇于民”难实现

2011年07月26日 20:4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社纽约7月26日电(记者 魏晞)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26日就外汇储备诸多热点释疑解惑。其中谈及中国多次提出鼓励“藏汇于民”时,外汇管理局表示,“藏汇于民”难以实现。

  国家外汇管理局表示,近年来,中国国际收支持续“双顺差”,加之国际金融危机后国际流动性泛滥,外汇净流入规模较大,导致外汇储备不断积累。目前,中国积极支持居民持汇用汇,经常项目已实现完全可兑换,居民用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经常项目用途的购付汇需求已得到充分满足,资本项目下除对一些风险较大的国际收支交易存在部分管制外,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企业和个人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海外资本市场等渠道均无政策障碍。

  但是,由于人民币存在升值预期、国内外汇差利差等因素,目前,企业和个人结汇意愿较为强烈,普遍不愿意持有和保留外汇。也就是说,目前“藏汇于民”的障碍不在于政策,而在于涉汇主体的持汇意愿。

  与此同时,在谈及外汇储备是否应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时,外汇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不论是将外汇储备直接分给老百姓的建议,还是将外汇储备直接用于养老、医疗、教育等社会福利,都涉及到外汇储备是否可以无偿分配使用的问题。外汇储备不同于财政盈余资金,“免费使用外汇储备,性质上相当于中央银行随意印钞票,无节制地扩大货币发行,会造成通货膨胀等严重后果”。外汇管理局表示,在“依法合规、有偿使用、提高效率、有效监管”的管理原则指导下,外汇储备正积极创新运用渠道,继续为国家经济建设和改善民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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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唐伟杰】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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