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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保监局:防范电话销售保险四大“陷阱”

2011年08月19日 14:46 来源:杭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现在,越来越多的公司和银行合作,通过银行电话推销保险产品,其中部分销售人员为了完成销售任务,在销售中含糊其辞,误导消费者。消费者要提高警惕,防范四大“陷阱”。

  陷阱一:指鹿为马销售保险

  邓女士接到某银行信用卡保险服务中心的客服电话,向她推荐某款保险产品,告知她这是特地针对该信誉度良好的客户推出的内部服务,并非商业保险。一番忽悠之下,邓女士购买了这款保险,结果发现是保险公司签发的,邓女士非常不满。

  提醒:不论是以银行或其他什么名义的电话推销保险,消费者购买的都是保险公司的产品,不论销售人员说是回馈活动、内部优惠还是数量有限、时间有限之类的话语,都是销售的方式,消费者不要盲目轻信,根据自己的需要来判断是否购买。

  陷阱二:随口应答即扣保费

  李女士接到某银行信用卡中心电话,推销保险,李女士漫不经心地表示可以考虑一下。销售人员随后向李女士确定身份证号码和信用卡账号,李女士如实相告,孰料销售人员视为双方达成口头协议,从李女士的信用卡中划扣保费。

  提醒:在接到电话后,不要随意含混回答应付过去。根据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电话录音可以视作合法订立合同,因此一定要明确表示是否有购买意向。如难以在短时间内做出准确判断,一定要冷静对待、多问关键问题,反复考虑后,再作出决定。

  陷阱三:夸大收益诱导投保

  王女士接到银行电话,对方称王女士有幸获得某保险公司一份意外险,其收益率高达8%,高于定存利率,王女士觉得很划算,即同意购买。几年后,王女士发现,收益率并不像当时销售人员说的那么高,致电保险公司询问后发现,8%的收益率是20年收益率总和,每年收益率仅为0.4%,比活期利率还低。

  提醒:如果需要购买或者有意向的,消费者要向销售人员询问清楚产品的保险责任、收益特点、费用扣除等与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并在拿到合同后仔细查看相关条款。

  陷阱四:退保损失含糊其辞

  施小姐接到某银行推销保险产品的电话,施小姐向销售人员询问中途退保损失。销售人员告知她,退保损失相差不会太大,并举例说明。施小姐随即购买,一年后急需用钱,想要退保,结果发现退保将会损失近三分之二的保费。

  提醒:退保损失和缴费年限密切相关,一般来说缴费年限越短退保损失越大,消费者要根据自身情况及需求进行科学搭配。消费者可在保单签收之日起10日内无条件解除保险合同,其间消费者可以仔细了解保险条款,再做决定。(实习生 倪君诚 通讯员 杨露 记者 周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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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曹文萱】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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