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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管局:期权卖方承担风险大 暂不提供卖出期权

2011年11月11日 14:5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1月11日电 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消息,自12月起推出,银行将推出外汇看跌和外汇看涨两类风险逆转期权组合业务。针对此次发行外汇期权业务,外管局发言人表示,基于当前国内企业的风险管理能力仍处于成长阶段,为避免过度承担交易风险,银行暂不提供卖出期权业务。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行办理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批准银行办理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在答记者问时,外管局发言人就卖出期权业务表示,由于期权交易中卖方承担的风险远大于买方,卖方需要具备较强的风险管理能力,从国际经验来看,限制客户“裸卖”期权是新兴市场经济体的普遍做法。基于当前国内企业的风险管理能力仍处于成长阶段,为避免过度承担交易风险,2011年4月推出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业务时,规定客户只能从银行买入期权,不得卖出期权。

  而在此次《通知》推出的期权组合业务中,通过对期权的买卖组合,赋予了客户在买入基础上卖出期权的权利,有利于降低客户单纯卖出期权的风险。(中新网金融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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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孟欣】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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