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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频发 最高法连出司法建议进行规范

2011年12月06日 18:39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法院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同时发布,针对当前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以及民间借贷不规范现象,最高法已经史无前例地向有关国家机关和部门连发六个司法建议。

  从江苏宝马乡到温州、鄂尔多斯,再到河南、福建,高利贷市场的崩盘直接反映出变味的民间借贷存在的问题,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分析:

  孙军工:民间借贷在实践中存在着交易隐蔽,风险不易监控等特点,容易引发高利贷、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甚至破产,以及非法集资、暴力催收导致人身伤害等违法犯罪问题,等于经济问题和刑事犯罪问题交织在一起,对金融秩序乃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都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

  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貌似普通民间借贷纠纷却可能涉嫌非法集资的案件,孙军工介绍,最高法院的通知对此已经做了明确要求。

  孙军工:涉及民间借贷纠纷的案件,有些是和刑事犯罪交织在一起的,这需要我们的法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当中,严格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区别,构成犯罪的,就要终止相关民事案件的审理,来转入刑事案件办理程序。

  最高法要求各级法院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注意把握国家经济政策精神,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大此类案件调解力度、依法保护合法的借贷利息,但是对违法的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孙军工:对于因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而形成的借贷关系或者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借贷关系,依法不予保护。

  孙军工介绍,最高法不仅是对各级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作出指导,同时向有关国家机关和主管部门发出了一系列司法建议。

  孙军工:司法建议的工作作为一个重要的工作举措我们一直在做,但象这种非常集中地发出六份司法建议,这在最高法院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就是促进我们国家经济运行管理体制的完善、社会管理体制的完善,减少相关领域经济运行的风险。

  最高法建议规范公务员参与民间借贷活动,坚决打击公务员以营利为目的进行的高利放贷或担保活动。规范和放开企业间借贷活动,尽快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有条件承认企业间借贷的合法性,并具体从贷款额度、期限、利息、担保以及资金来源等方面作出特别规定。规范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规范国有资产转让行为、规范特殊交易登记制度。孙军工特别提到了最高法关于加强民间借贷规范监管的司法建议。

  孙军工:在这条建议当中,从完善民间借贷法律制度、加强民间借贷市场监管、建立由党委政府主导的联动机制制裁进入违规行为,建立民间借贷风险预警长效机制、加强法制宣传等五个方面提出建议,提起相关部门采取措施维护国家经济秩序的稳定。(记者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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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砚】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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