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妈妈为报复男友掐死亲生儿子 一审被判6年——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法治新闻

16岁妈妈为报复男友掐死亲生儿子 一审被判6年

2010年07月01日 17:08 来源:金黔在线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未成年人掐死亲生儿,遵义中院首次召开“量刑听证会”

  16岁妈妈一审被判6年

  一名16岁女子因为缺乏亲情和家庭温暖,为了报复同居男友,亲手杀死她与男友所生儿子(本报曾报道)。鉴于被告人是未成年人,遵义市中院在审判中首次试行量刑听证会,并于6月27日一审宣判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年。

  被告人杨某系四川古蔺县人,3岁时母亲外出,其父离开四川到仁怀打工,近15年未曾回过家。被父母遗弃的杨某一直和爷爷生活在一起,没有上过一天学。

  2008年8月,12岁的杨某只身来到仁怀打工,与严某认识20多天后,便以夫妻关系同居。2009年7月杨某生下一个男孩。其间,杨某得知严某在外面有出格行为,加之两人因为家庭琐事经常吵架打架,又得不到严某父母的关爱,法律意识淡薄的杨某产生了杀死儿子报复严某的想法。

  2009年12月24日,杨某趁严某及家人都外出的机会,在家中用手掐死仅有5个月大的孩子。

  遵义中院在审理该案过程中,为了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协调统一,于5月31日邀请7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检察院相关人员对杨某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召开了量刑听证会。与会代表和委员认为,该案一方面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公正审判,另一方面也应考虑被告人的成长经历和生活环境等客观事实,结合被告人年龄尚小,又系文盲,认知和判断能力欠缺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对其量刑。

  遵义中院结合案件事实及各方意见,认定被告人杨某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杨某作案时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长期得不到家庭温暖和关爱、未接受过家庭和学校教育、对事物的认知能力较低和其男友有出格行为且有自愿认罪的态度,决定对杨某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参与互动(0)
【编辑:邓永胜】
    ----- 法治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