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实名制:“征税前兆”何以令人担心?——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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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实名制:“征税前兆”何以令人担心?

2010年07月02日 17:11 来源:山西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7月1日起,《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由此网上开店正式实行“实名制”。国家工商总局6月30日发布实施指导意见表示,网络交易的监管重点锁定网络交易平台,将对网络经营主体开展一次全面普查,核查网店真实身份。(本报今日报道)

  虽然,对于“网店实名制”的根本目的和初衷,《办法》和工商部门都早有说明——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而从理论逻辑上看,“实名制”也确实能发挥上述这样的积极作用,比如避免卖家利用虚名欺诈网上买家,逐步清理非法网店。但是,许多公众尤其是那些网店卖家,仍然对此感到狐疑不安,纷纷发出这样的担心:网店实名制会不会是收税的前奏?

  其实,就长远趋势而言,对网店征税,并不是一件多么反常和不可理喻的事。一方面,网店虽然寄身于网络虚拟空间,但其市场交易却是并非虚拟的真实存在,为真实存在的交易依法纳税,显然没有什么不合理。另一方面,既然传统的实体门店需要交税,为了保障市场主体的平等、促进公平竞争,网店当然也同样应该交税。这正如有专业人士指出的,“随着电子商务的日益发展,未来对个人网店征税是大势所趋”。

  既然如此,“征税前兆”何以如此令人担心、让人感到不安呢?我想,除了寻常普遍的“避税”心理,以及“实名制”在客观上确实为征税做好了准备之外,更主要的恐怕还在于这样一个基本的社会现实:囿于目前我国税收法治基础的薄弱,“征税前兆”之后的实际征税,将会是一种怎样具体的情形,人们心中普遍“没底”,难以通过这一“前兆”建立一个可靠合理的税收预期。

  具体来看,这种“没底”,既包括对将来究竟对网店征什么税(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征多少税(税率)、以及以什么方式征税“没底”,同时也包括对征上去的税(政府财政收入)将被怎样使用、是否真正有助于网络经营环境的改善“没底”。

  从经济学角度看,纳税人交税与政府公共服务之间,实际上也是一种交易关系,前者其实就是对后者的购买。这意味着,无论是交什么税、交多少税,还是税款如何使用,纳税人都是应该拥有充分的知情、参与、表达、监督权的。但现在的问题是,我们的税收法治还远远没有达到这样的程度,不管是税收的开征、税率的调整,还是税款的分配使用,都缺乏应有透明度和可监督性,在很大程度上都是由政府自我裁决。关于这一点,我们从此前的许多税收经历中,都不难得到印证,如饱受非议而一直难以调整到位的个人所得税,长期迟滞、难孚民意的燃油税,惯于突然调整的股票印花税,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房产税。

  就此而言,公众和网店卖家所真正担心和焦虑的,其实并不是网店是否会被征税、实名制是否是征税的前兆,而是今后的实际征税是否足够公平合理,真正彰显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法治本质。如果是,那么“征税前兆”非但不值得担心,反而值得欢迎,而如果不是,那么我们恐怕又要重蹈“管理就是收费”的覆辙了——除了政府增收之外,公共服务水平、消费者权益保护、行业健康发展等等,都难免沦为可望不可即的“镜花水月”。

  张贵峰(湖北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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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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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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