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支边女教师以代孕为名在京行骗获刑——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法治新闻

四川支边女教师以代孕为名在京行骗获刑

2010年10月09日 15:0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北京10月9日电 (于立霄 刘妍)一名支边女教师与他人合伙以帮助找代孕母亲做人工受精为由进行诈骗。记者9日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获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宣判后,她表示不会上诉。

  检方指控,2007年11月至2008年间,四川省支边女教师陈科华与祝泽合谋,以为王某找代孕母亲进行人工受精为由,先后骗取其人民币12.6万元。

  据被害人王某陈述,祝泽声称可以为他找到代孕母亲,并通过人工受精的方式帮助他生孩子。当事人王先生先后支付了10万元。2008年3、4月间,祝泽先后安排王先生与两名女士做人工受精,其中一人便是支边女教师陈某。之后陈某告诉王先生说另外那位女士怀孕了,到医院检查需要钱。于是,王先生分两次给了陈某2.6万元。

  2008年7月,王先生在电子邮箱里收到了一张婴儿的B超照片,祝泽告知预产期是2009年1月。然而直到2009年4月,王先生才联系上陈某,知道代孕的事儿全是假的。

  今年1月4日,祝泽被警方抓获,法院以其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半,罚金1.2万元。随后陈某也被抓获归案,在审理过程中,陈某主动缴纳了案款2.6万元。

  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审理认为,祝泽与陈某无视国法,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均应予惩处。但鉴于被告人陈某在共同犯罪中作用小于祝泽,且缴纳了案款,故法院分别予以从轻处罚,并对陈某宣告缓刑。

参与互动(0)
【编辑:齐彬】
    ----- 法治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