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安报:国企反腐重在对权力进行监督——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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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公安报:国企反腐重在对权力进行监督

2010年10月21日 13:45 来源:人民公安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虽然国企腐败案被频频揭露,但著名反腐专家、中央党校教授林喆认为,目前查处国企腐败依然困难重重,而“最大的难度就是有高级别官员在对国企腐败进行袒护”。(10月18日《法制日报》)

  世界知名组织“透明国际”公布的《2009年全球清廉指数》显示,新西兰、丹麦、新加坡、瑞典、瑞士是世界上最廉洁的国家,索马里、阿富汗、缅甸、苏丹、伊拉克是最腐败的国家。我国得分比2008年下降7位,得分3.6,排名79位。

  应该说,我国反腐败力度并不小,对高官腐败也未容情,但何以腐败还“一路飙升”呢?正如林喆教授所言,“有高级别官员在对国企腐败进行袒护”。笔者以为,从性质上看,当这种庇护关系被运用于政治生活领域时,它很容易与政治腐败联系在一起。而且,这种“袒护”并非只是一种深层腐败,实质上,它是腐败嚣张横行的发端。据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旭在反腐倡廉法制报告会上透露,2008年至今年上半年,上海查获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中,发生在国有企业的占案件总量的47%%,而大要案却占了94%%。

  俗话说:“受人点滴之恩,自当涌泉相报”。企业上缴的大笔利润和税收在客观上对高官的“华丽转身”做出了“卓越的贡献”。既然政治前途受益于企业的“鼎力相助”,企业一旦出了问题,某些官员自然会“三思而行”。而且,谁家没个三亲六友。既然得到某些官员的“庇护”,企业自然会“感恩戴德”地安排官员的子女、亲朋到企业享受高薪。在国家反腐态势不断加大的情况下,“有高级别官员在对国企腐败进行袒护”这种新的、更为隐蔽的庇护式腐败应当成为反腐倡廉的重点和焦点。

  林喆说:“集体腐败多几乎是国企腐败区别于其他腐败的最大特点。”笔者以为,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还在于“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有高级别官员在对国企腐败进行袒护”,还会打击民众反腐的决心和勇气。这不仅会降低执政党在社会中的认同度,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使执政群体丧失党的先进性;还会使党和政府遭受到“杀伤”和“重创”,使一些地方和行业的社会、经济秩序遭受到破坏。

  即便困难重重,林喆对国企反腐的前景还是充满信心。让人欣慰的是,当前,国家有关部门以及国企自身,都愈发重视反腐并积极作为。笔者认为,为了避免“有高级别官员在对国企腐败进行袒护”成为普遍现实,必须建立法治秩序,建立“三阳光”(阳光行政、阳光财政、阳光财产)、“三监督”(新闻监督、公众监督、人大监督)制度,使掌权者不能腐败、不想腐败、不敢腐败!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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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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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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