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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上出现售卖婴儿广告 接电话男子称系恶作剧

2010年11月08日 17:02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一男称这是有人恶作剧,在广告中留下其电话;海口警方已介入调查

  近日,有人在海口玉河路某单位的外墙上打出“婴儿出售”的广告,行人路过时指指点点,议论纷纷。据了解,目前滨海派出所已介入调查。

  昨日上午,记者在现场看到,墙上写着“婴儿出售,陈×亮,电话695×××××”的字样,有的市民说这样的父母太狠心;还有的市民称这是违法的,公安局应该管管。附近洗车场工人王某告诉记者,这个广告是最近几天才看到的,虽然上面留有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但他没有当真。

  记者拨打墙上广告中的电话号码,一男子在电话中称:“墙上‘婴儿出售’的广告不是我写的,你打错电话了。”说完马上挂电话。记者再次拨打,该男子称:“你不要再打电话过来,是有人搞恶作剧。”记者问:“是谁搞的恶作剧,你是陈×亮吗?”但对方没回答就挂了电话。记者再次拨打,但该男子拒绝接听。

  记者随后来到滨海派出所,值班民警吴刚根据记者提供的电话号码,拨通了那名男子的电话。吴刚与该男子在电话中谈了10来分钟。吴刚介绍:“这名男子说他在三亚搞餐饮生意,自称有人搞恶作剧,将他的小灵通号码写在‘婴儿出售’的广告中,他每天都会接到很多咨询买婴儿的电话,让他烦死了。但该男子拒绝透露自己姓名和餐厅的电话。”吴刚表示,他们将调查此事,并派人将墙上“婴儿出售”的广告抹掉。

  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李君律师介绍,要是真有人出售婴儿,这种行为犯了拐卖妇女儿童罪,将被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拐卖妇女、儿童3人以上的,将被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将被处死刑,并没收财产。

  李君律师称,如果有人搞恶作剧,发布类似虚假违法广告,侵害了他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对他人构成侵害,将要承担法律责任。他建议受侵害者应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查获散布非法广告者,将会依法处理,受害者可要求其停止侵害,并要求经济赔偿。 (韩建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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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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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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