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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皓不满对其负面报道 称遭名誉侵权欲告中青报

2010年12月10日 15:01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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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的标题不对,不是因为观点被驳,而是因为观点被曲解,名誉被侵权而要告中国青年报。”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上图)针对今天部分报纸的标题,今天上午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作如是表述。

  因为中国青年报针对其微博上拆迁言论的一篇评论,网络名人伍皓准备起诉中国青年报。此事最早由网友“我是李鸿文”昨天下午在新浪微博上发帖透露:“刚接到@伍皓同学私信,要告我还有中国青年报,索赔30万元,各10万元”。消息很快得到证实。

  某报评论部主任李鸿文昨天在《中国青年报》发表评论文章《网友过河了,官员就别假装摸石头》。文章以不点名的方式提到了“云南一位在网络中享有盛名的官员”的一则帖子———“如果要说大实话,拆迁在发展过程中是很难避免的。倘若不能废除拆迁,那么,我们对每一起拆迁维权的围观和声援,实际上都是在鼓励更多的对抗,这又必然会制造更多的鲜血和悲剧……”李鸿文反驳这一观点,并在文末写道:“国家法律及国务院办公厅都有明文规定,强拆不是科学发展观成为无须再次论证的常识,这些常识,网友明白,百姓明白,可官员要么不明白,要么装着不明白,要么不想真明白。”

  李鸿文所引用的帖子正是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于12月7日凌晨发表在新浪网的一条微博。评论在引用时省略了原微博的最后一句“难道这是我们希望的吗?预防悲剧的发生才是我们的目的。”

  中青报的这篇评论昨天在网上引起较大的反响,很多网友转发和议论。

  伍皓今天上午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说,他曾对拆迁发表过很多微博,如果连贯起来理解的话,就会明白他一向反对强拆,主张拆迁双方理性谈判。“从中青报的这篇评论可看出作者其实还是看过我过去的关于拆迁的观点的,但是他写这篇评论的时候却故意只选取我7日凌晨的孤立的一条微博来进行评论,所以他是故意曲解我的意思。”伍皓说。

  伍皓的微博还显示,他6日晚上还因为连夜劝青岛一位拆迁户王国栋(见本报8日a6版报道)不要自杀而只睡了两个小时。伍皓表示,从此也可看出,他是反对强拆的。

  记者留意到,伍皓7日凌晨的那条关于拆迁的微博的确引起了不少网友的转发和评论,而且很多评论是在反驳。对此伍皓表示,网友不了解他的一向立场,对他这条微博孤立理解并且评论都没有关系,他会进行必要的澄清。但是中青报的评论则侵犯了他的名誉,他要让法律来解决。

  伍皓要告评论作者和中青报之事引起了网友的强烈关注,有网友认为,“告媒体解决不了问题,而且监督政府是媒体的权利,哪怕说错了也是正常,你应该维护媒体监督”对此,伍皓微博回应说,这跟媒体监督没有关系,而是故意歪曲和断章取义侵害公民名誉权的问题。伍皓还表示自己“一直想打几个能推动社会进步、改变人固有观念的官司”。

  目前伍皓已委托律师开始起草诉状,可能几天后就向法院递交。

  记者今天上午致电中国青年报相关人士,但电话无人接听。记者洪启旺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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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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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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