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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拔掉呼吸管致妻死亡获轻刑 死者家属称将上诉

2010年12月10日 15:04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文裕章在法警车上 王磊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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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受社会关注的“丈夫拔管”案(详见今年1月7日本报广东版报道),本月9日在深圳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文裕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宣判后,文裕章表示服判,不上诉。而被害人胡菁的母亲肖桂莲和姐姐则十分激动:“判得太轻了!”

  本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肖桂莲提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计128万余元的诉讼请求,文裕章表示愿意全额赔偿,肖桂莲提出撤诉申请,法院准予撤诉。

  经法院查明,2009年2月9日20时许,胡菁在位于深圳龙岗区坂田街道万科城家中昏倒,胡的丈夫文裕章和胡菁母亲肖桂莲等人将胡菁送至龙岗雪象医院抢救。次日凌晨0时许,胡菁被转至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部ICU病房治疗,治疗期间,胡菁一直昏迷不醒,有心跳、血压,但只能靠呼吸机维持。当年2月16日下午3时许,文裕章在ICU病房探望胡菁时,将胡菁身上的呼吸管、血压监测管等医疗设备拔掉,病房内医护人员见状上前制止,并表明要给胡菁重新插管实施抢救,但文一直趴在胡菁身上阻止,并称要放弃治疗。

  当日下午4时许,胡菁死亡。下午6时24分,民警通知文裕章到华富派出所接受调查,7时许,文自行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法医检验鉴定,胡菁死亡原因为被拔去气管插管之后致呼吸停止死亡。

  法院认为,文裕章在知悉其妻病重无法救助后,不顾他人阻拦强行拔去妻子身上所附抢救设施,致妻死亡,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惩处。综合评判文裕章与胡菁结婚十年来感情和睦,眼见爱妻救助无望,冲动之下才将妻子身上抢救设施拔掉,法院依法认定文裕章故意杀人但属情节较轻,应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量刑幅度内对其处罚。

  法院认为,文裕章案后能够主动投案且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依法应认定为自首,可予减轻处罚。文裕章表示愿意全额赔偿,并已全额给付,认定为有明显的认罪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众多居民联名请求法院从轻处罚等情节,法院决定对文裕章依法宣告缓刑。

  -家属反应

  胡家:将上诉

  听到一审判处文裕章缓刑的结果后,胡菁的母亲肖桂莲和姐姐十分激动,都表示将会考虑提出上诉。至于她们状告当事医院索赔案和胡菁遗产继承案,一切都将等待此案刑事部分尘埃落定后,福田法院才会继续进行审理。

  肖桂莲说:“文裕章家在本地有钱有势,是岗厦首富。和他们比,我们只是弱势群体。如果杀了人都能判缓刑,那么是不是遇到这种情况的男人们,都可以拔掉病重妻子的呼吸管来解决问题呢?这是不是在鼓励别人学习这种行为,会不会引起社会的效仿?”

  文家:很满意

  37岁的文裕章已经一头白发,宣判后他显得很平静。对于这个判决结果,到庭旁听的文裕章的母亲和哥哥、姐姐都很满意,一走出法庭外,脸上就已经露出了笑意。文裕章的哥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个结果是我们最希望得到的,胡菁(被害人)在天之灵也希望看到这个结果。”文裕章的哥哥解释说,他俩本来是恩爱夫妻,他弟弟都是因为爱才做出这种事。 羊城晚报深圳讯 记者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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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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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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