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因工作忙碌而疏忽大意的生意人,不慎将银行卡落在了ATM里而毫不知情,直到几分钟后收到银行卡短信取款提醒,他才意识到,卡已经被别人盗用了。于是他到银行营业厅焦急询问、匆忙报警、不安等待,却意外等来了同样惶恐不安的一位小伙子。1月9日,戏剧化的一幕发生在山东通讯城。
案发
收到短信方知银行卡被盗用 焦急万分
1月9日中午,在济泺路山东通讯城内,业主们忙活着卖货、发货。二楼丰驰通讯店的老板丰配成事儿特别多,生意忙得一塌糊涂。12点20分左右,因需用钱,他跟女朋友打了声招呼,便匆匆忙忙来到楼下的农业银行营业厅,在ATM自动存取款设备上,赶紧取了700元钱,随后头也没回转身离开。
大约1分钟之后,丰配成突然收到了女朋友的质询电话,问他为什么多取了3100块钱。丰配成持有的银行卡开通了短信通知功能,每一次手续办理都会有提示。“我接到电话后很是纳闷,一看钱包,坏了,卡还在ATM上。”
26岁的丰配成脑门上顿时冒出一阵冷汗,他顿时明白了,因为着急,银行卡落在了机器里,很有可能3100元是排在他后面的人顺手取走了。他拔腿就往银行营业厅跑去。
气喘吁吁地跑到营业厅之后,他结结巴巴地向银行工作人员说明了情况。银行工作人员随即根据丰配成的个人身份信息,对银行卡的相关记录进行了查询,发现第二次取款之后,银行卡已经被ATM“吞卡”。
“谢天谢地!”丰配成紧张的心情暂时缓解了一下。根据银行的提醒,丰配成随即拨打110报警。
转机
小伙主动上门还“错取"的钱 正逢失主
大约10分钟后,在等待办案民警前来银行的时候,一名看上去十八九岁、身材偏瘦的小伙子,神情紧张地来到了银行营业厅,他怯生生地找到大堂经理,“他进来后,开口就对银行的人说‘我取钱取错了,这些钱不是我的’,说着就把钱递给了银行的人。”这些钱正是丰配成被盗取的3100元钱。事后,失主丰配成回忆起当时的情形说,小伙子特别紧张。此时,银行工作人员接过话,“丢钱的人就在这里呢,钱是他的。”说着,冲丰配成一指。
“叔叔,我错了,对不起你,我错了,对不起……”丰配成说,小伙子很是紧张,慌忙给自己认错,反复向自己说着这几句话。
小伙主动将钱如数奉还,令丰配成很是意外,也很是高兴,原来的怒气烟消云散。“我看小伙子年龄也不大,不想给他太大的压力,就问银行是不是可以不追究小伙子的责任,银行说‘就看你了’,我就再次拨打110,销案了。”丰配成表示,钱都已经完璧归赵了,应该给小伙子一个悔过的机会。小伙子对丰配成好一阵感谢之后,便如释重负般离开了银行。
“银行卡落在机器里的事儿不新鲜,但是像他(指丰配成)这么幸运的,却很少。”对于银行安保人员刘兴水的这句话,丰配成也比较认同,“所以只要钱回来了就行,就不难为他(指小伙)了,毕竟他还年轻。”
观点
不追究还钱小伙的责任 此事妥不妥?
最终,考虑到小伙子年纪尚轻,失主便大方地原谅了他,既向司法机关主动撤了案,又没有让他付出任何代价,这事儿在法律界人士看来,究竟是否合适呢?
“失主的行为值得鼓励。”在山东平正大律师事务所赵金一律师看来,小伙子在盗窃3100元之后,犯罪事实成立,不过,他在短时间内有主动悔过的行为过程,防止或者避免了危害结果的发生,情节显著轻微,从社会效果来看阻止了犯罪恶意,可以不视为犯罪,不予追究。失主的做法,拯救了一个有悔过行为的公民,是有正义感的做法。司法机关撤案,也是有法律依据的,并无不妥。
与赵金一律师观点不同,山东嘉孚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良玉认为,失主的做法不值得鼓励。“失主的做法对于整个社会来说是有好处的,但是对于小伙子来说,并不见得是件好事,失主主动放弃追究小伙子的责任,很有可能会鼓励他下一次盗窃行为的发生。”刘良玉分析说,不过如果小伙子是初犯,此举还是值得肯定的。
失主的做法究竟值不值得肯定?这事儿您怎么看?如果您是失主,您会怎么做?欢迎拨打本报新闻热线96709,谈一谈您的看法。
参与互动(0) | 【编辑:邓永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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