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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天价过路费案"引关注 收费站怪招频出惹质疑

2011年01月15日 15:22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人们对于高速公路乱收费真正的质疑在于:是否在利用公共设施营利。

  专家指出,全国不少收费站为了延长收费时限,怪招频出。如转让经营权、变更法人、追加项目。其中具体的操作手段以引进外资转让经营权居多。因为这种做法可以使高速公路借助合资身份,获取更有力的收费权。而实际上这段高速公路引入的外资往往才百分之几或者百分之十几。企业经营主体发生变化后,随之而来的是前账往往被“一笔勾销”。

  此外,收费站布局被业内人士评价为——披着合法外衣的“拦路打劫”。

  河南“天价过路费案”能够引起如此轩然大波,其背后是民众对高速公路乱收费连年声讨无果后的“爆发”。

  对于过路费,人们在意的不是是否应该收,而是如何合理收取?

  据业内人士透露,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严重忽略了服务质量水平对收费标准的影响;而在收费方式上则是没有实现跨省区联网收费和不停车收费。

  此外,不少收费站为了延长收费时限,怪招频出,如转让经营权、变更法人、追加项目。其中具体的操作手段以引进外资转让经营权居多。

  一些公路违规收费、公路转让经营权不规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同时,也借此突破政府还完贷款收费即中止的底线,使收费公路延续不断地成为向社会吸取的“提款机”与“腐败温床”

  □ 视点关注     

   一起偷逃过路费被判无期徒刑的案件,发还重审了。

  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1月14日凌晨决定,对“时建锋因骗免高速公路通行费被判无期徒刑案”启动再审程序。

  平顶山中院同时称,时建锋因诈骗罪被判无期徒刑一案引起媒体广泛关注后,有关部门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复查,并询问了时建锋。时建锋新供称有共同犯罪嫌疑人,原判事实因出现新的证据可能发生变化。

  经有关部门公布的此案基本情况是:河南农民时建锋为了经济利益,在购买两辆大货车后,利用两套假军车牌照“疯狂”营运,8个月的时间,免费通行高速公路2361次,偷逃过路费368万余元,由此被平顶山中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200万元。

  被偷逃的368万元过路费顺理成章地成为此案最吸引人之处。

  在对于高速公路收费连年的声讨无果后,或本应受到社会指责的偷逃者竟激起了社会民众“同是天涯沦落人”之感。

  有业内人士坦言,抛开此案的细枝末节不谈,这样的“反转”确实值得深思。

  两辆货车拉货共计赚了20多万元,但偷逃的过路费却高达368.2万余元,如果不逃费岂不是要倒贴300多万元

  经了解,时建峰使用的两辆货车核载量为25吨,通常情况下会超载150%左右。空车行驶一趟,需缴纳过路费200元左右,荷载时的缴费数额取决于荷载重量。根据河南省高速公路联网监控收费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通行信息统计表,在2008年5月4日至2009年1月1日期间,上述两辆货车共计通行2361次,合计逃费金额为人民币368.2万余元。

  但不少人对此提出质疑:两辆车平均每天跑10趟高速,每趟需要约1500元过路费,而从郑尧高速下汤站到许昌长葛,距离约100公里,每公里收费高达15元?

  对此,平顶山中院特意召开新闻发布会,此案的审判长娄彦伟指出,判决认定的诈骗犯罪数额人民币368.2万余元,是以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提交,并经庭审举证、质证,公诉机关和被告人双方均无异议的相关证据来认定的。

  据介绍,该高速路段收费有合法依据,相关收费站的地磅均检验合格,由河南省高速公路联网监控收费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两辆货车的通行信息统计表,对包括空驶或载物和载物重量、超载率等信息的记录均很详细,证明其合计逃费金额为人民币368万余元。

  娄彦伟特别指出,出具统计信息的公司与郑尧高速没有隶属关系,该公司保存了全省所有高速公路的通行费数据。

  还有令人难以理解之处在于,时建峰称用两辆货车拉货共计赚了20多万元,但偷逃的过路费却高达368.2万余元,如果不逃费岂不是要倒贴300多万元?

  对于此案的判决结果,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李法宝说,“从法律本身来讲,涉及两个罪名:一个是刑法的375条的非法买卖武装部队的车辆号牌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一个罪名就是226条诈骗公司财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行为的应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就当地法院的判决来说,是以266条诈骗罪确定犯罪嫌疑人的罪名,既符合法律规定也符合有关司法立法精神。”

  “但我认为以无期徒刑来量刑过重。”李法宝认为,以经济为目的的犯罪,应该适用人身刑和财产刑并举的方式,偏重财产刑,降低人身刑,“本案中,罚金已经判处得非常重了,那么对他人身刑的处罚就可以适当地降低,这样更有利于刑法的社会效果”。

  明知道偷逃高速公路过路费甚至可能构成犯罪,但仍然偷逃,恐怕很重要一个理由就是道路通行费已经成为沉重负担,所以偷逃者有足够的动力来规避这部分费用,甚至采用违法的形式硬干

  查阅相关资料,记者发现,在“天价过路费案”判决结果下达之后,社会各界的质疑普遍集中在高达368万余元被偷逃的过路费上。

  一位车主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他对于368万的天价过路费丝毫不感到稀奇,“在我们老家那边,有一次我开车到另外一个城市,55公里居然收了60块钱,其中还有莫名其妙的所谓入城费15块钱”。

  一位经常跑长途运输的货车司机向《法制日报》记者透露,在南方很多县乡,经常会遇见不足百公里的路段横亘着三四个收费站的现象。

  一组广为人们所熟知的数据是:全世界共有20多个国家已建成约14万公里收费公路,其中有10万公里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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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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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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