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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规定5种损坏发展环境行为将先免职再处理

2011年01月21日 18:36 来源:山西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鼓励支持各地打破常规推动转型跨越发展,保护受到诬告的敢闯敢试者,集中整治滥用职权等五种损害发展环境行为,一经发现,一律先免职再处理!今日,省纪委、监察厅通报了2011年1号文件——《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服务转型跨越发展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介绍了服务和保障转型跨越发展,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的具体举措。《意见》中提出,我省将集中整治吃拿卡要、滥用职权、效率低下、违法行政,权钱交易等五种损害发展环境的行为。

  整治吃拿卡要行为方面:严禁行政管理和审批中索取、收受、无偿占用和使用行政相对人财物,要求行政相对人报销个人费用;严禁向企业摊派,强迫企业出资或参加活动;杜绝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现象。

  整治滥用职权上:严禁利用职权强制指定应当由企业自主选择的咨询、评估、检测、设计、监理等中介服务;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企业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等问题;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利用职权向企业低价购买产品、高价推销材料或强揽工程;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以检查为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严禁滥用自由裁量权和强制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设置障碍、阻碍企业发展。

  整治效率低下行为上:严禁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各种理由推托刁难行政相对人;严禁在职不在岗、在岗不负责。所有审批项目都必须明确审批时限,超过时限的必须向上级监管部门及当事人说明原因。继续狠刹虚干懒惰、玩乐享受、弄虚作假等不良风气,整治庸懒散问题。

  整治违法行政行为方面:严禁违背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和省有关政策做出决策、发布文件,不落实依法制定的优惠政策,采取不平等措施甚至歧视性待遇等方式限制或排斥投资;严禁违法设定、实施行政许可,或增设行政许可条件、违规收费、搭车收费。

  整治权钱交易行为上: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利用权力和职务影响入股经商、强求办事、有偿服务;严禁借改革之名,在争取项目、留住项目和项目建设的对外交往和经济活动中钻政策空子、中饱私囊;严禁在项目审批、项目管理、矛盾协调、问题解决中权钱交易。

  对以上问题,一经发现一律先免职再处理,坚决依纪依法从严查处,并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

  本报记者 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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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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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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