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法治新闻

女士用餐时被偷包损失数万 老板:贼脸上又没写字

2011年01月21日 19:22 来源:重庆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昨天,家住九龙坡区直港大道珠江花园的夏女士打进本报热线称,上周六,她在餐馆用餐时,包被偷走,损失近3万元。找餐馆老板索赔,老板却表示,没看好随身物品,是她自己的责任,和餐馆无关。

  夏女士告诉记者,上周六晚,她和朋友在小区门口的“锦渝鸡”餐馆2楼用餐,将包放在椅背间。夏女士说,当时,她向服务员提出,拿个布罩将外套和包罩住,服务员跑了几趟都说没有。一个多小时后,夏女士发现包不翼而飞。

  夏女士称,包里除现金1万多元,手机和各种银行卡,还有上月新买的奥迪Q5车钥匙。保险公司表示,钥匙属随身携带物品,不在保险范围内,只能去4S店重新配,要花1万多元。夏女士称,餐馆既没提供布罩,也没安装监控录像,没有任何防范措施,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锦渝鸡”老板刘女士说,店里早已明文提示,顾客应自行保管好随身贵重物品,一旦丢失,餐馆不负任何责任。对未提供布罩一说,她称:“店里准备了几百个布罩,只要她要,服务员肯定会给。再说,贼娃子脸上又没写贼字,我们啷个防范?”

  杨家坪派出所表示,已对此事立案侦查,同时建议双方对赔偿事宜进行协商。

  记者 杨馨

参与互动(0)
【编辑:邓永胜】
    ----- 法治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