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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涪陵原规划局长腐败调查:党校学习不忘收红包

2011年02月10日 10:21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局原局长夏祥文因涉嫌收受贿赂逾百万元,近日被重庆涪陵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法制日报》记者为了解其涉罪案情,专程赶赴重庆市涪陵区采访,并独家获得了有关内幕。

  倒土地建加油站获35万

  “得到一个加油站的批文,转手就可赚数百万”。

  2009年11月19日,中央电视台对涪陵违规修建加油站进行了曝光报道,报道称涪陵区内加油站之多,全国罕见,并称在当地出售加油站可获暴利。

  新闻播出后,吸引了全国公众对涪陵倒卖加油站事件涉罪内情的关注。当地司法机关启动程序查办此案,致使夏祥文的涉罪轨迹浮现出来。

  说起夏局长,涪陵大部分干部都不陌生,一些人认为他是专家型干部;他在领导心里是个比较能干的下属;他在同事眼中为人低调,办事稳妥,没有不良嗜好。

  然而,这样一位在同事中有着良好声誉的干部,这样一位手握规划审批大权的“能人”,却暗中进行着不可告人的勾当。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早在2003年,中石化进驻涪陵时,四处寻找地方布点建加油站。夏祥文的哥哥夏祥权和陈某得知这一消息后,即与中石化涪陵分公司徐某联系。双方约定,夏祥权拿到地并协助办妥规划手续,中石化就以高价收购。

  2003年上半年,夏祥文、夏祥权同陈某等4人成立“重庆市涪陵区巨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买地转让中石化建加油站赚钱。为避嫌,4人以夏祥文妻子的名义出资约10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35%。

  巨同公司成立后,在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就与中石化联合向涪陵区建委申请建加油站,由于审批没能获得通过,夏祥权等人十分焦急,找到夏祥文,要求他尽快办妥手续。

  夏祥文为谋取私利,同意了巨同公司和中石化的申请。于是,2004年5月,巨同公司与中石化签定土地转让协议,该公司从中赚得200多万元利润,夏祥文分得35万元。

  借单位修房捞好处30万

  据办案检察官透露,1999年,夏祥文担任涪陵区质检站站长期间,单位要修建职工集资房,一家公司与质检站签订了联合建房协议。时隔1年,这家公司负责人改变主意,不愿与质检站联合建房,同时希望质检站退出该地,并承诺给夏祥文20万感谢费,但这位负责人承诺的感谢费一直未兑现。

  直到2006年,这位负责人在开发另一项目时,为将项目原设计的架空层改为车库,并且希望增加的车库面积不计算到容积率中,他在夏祥文办公室送给夏祥文10万元。

  2001年12月,涪陵某房地产公司陶某得知涪陵区质检站要修建单位职工集资房,找到夏祥文要求承建该房。陶某为感谢夏祥文将质检站的集资房交给他承建,在某茶楼许诺将30万元给夏祥文作为感谢费。

  不久,夏祥文就收到了陶某送来的15万元。2002年2月,陶某在施工过程中将邻近另一家单位的堡坎挖垮,花了上百万元的维修费用,陶某又给夏祥文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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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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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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