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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利催生投机抢注怪象 公共资源品牌陷"商标门"

2011年02月17日 15:38 来源:南宁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广西“黑衣壮”被抢注,幸好被南宁热心市民及时挽救阻止(详见本报2月15日第8版报道《广西“黑衣壮”险些被抢注商标》)。然而,广西知名旅游景区——南宁市武鸣县伊岭岩却没有那么幸运。

  记者昨日从南宁市工商部门获悉,“伊岭岩”早在数年前就已被人抢先向国家商标局提出了商标注册申请。虽然武鸣县伊岭岩风景区管理处在2008年采取了挽救措施,提出异议,但至今没有结果。能否成功阻止他人注册商标,仍是一个未知数。

  伊岭岩7年前遭抢注商标

  素有“地下宫殿”美称的伊岭岩风景区位于南宁市武鸣县内,其旅游开发建设始于1973年,由自治区政府拨款开发。1975年国庆节,伊岭岩风景区正式对外开放,短短3个月就接待国内外游客21万人次。从此,伊岭岩以其山清水秀、洞幽石奇名扬天下。

  经过当地政府和风景区管理处数十年的精心打造,目前,伊岭岩风景区已成为广西知名游游景点,每年接待海外游客逾10万人次,在日本、俄罗斯及欧美等地拥有很高的美誉度。2001年,伊岭岩风景区被评为国家级3A景区。

  2008年3月27日,第1113期商标公告刊出一则“伊岭岩”商标初审公告。伊岭岩风景区管委会这才发现,他们花费数十年心血打造出来的金字招牌正变成他人的“盘中餐”。申请“伊岭岩”商标注册的是陈先生,申请日期是2004年12月7日,商标申请类别正是第41类:假日野营服务(娱乐)、公共游乐场所、提供娱乐设施、电视文娱节目等活动。

  根据商标法相关规定,三个月内,经过初审公告后的 “伊岭岩”商标,如果无人提出异议,便算顺利通过。一旦被注册成功,武鸣伊岭岩风景区只有两条路,一是更名;二是花巨资从他人手中购回“伊岭岩”商标。

  亡羊补牢保卫商标品牌

  花费巨资经过数十年打造出来的品牌,有人申请注册商标说拿走就拿走,这听起来匪夷所思。然而,商标注册的游戏规则就是这样,谁先注册谁先得。武鸣县伊岭岩风景区管理处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立即着手亡羊补牢,打响了商标品牌保卫战。

  2008年6月,伊岭岩风景区管理处委托广西商誉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伊岭岩风景区管理处认为,“伊岭岩”这一名称随着伊岭岩旅游风景区的开发和推广宣传而成为国内外知名的人文和自然景观名称,是风景区管理处及相关政府部门巨大的无形资产,其所发挥的经济利益是不可估量的。而被异议人作为职业商标代理人在了解这一事实的情况下,为了能够借助“伊岭岩”这一有影响力的名称谋取在正常情况下所无法得到的经济利益而抢先注册商标,属恶意抢注行为,侵犯了风景区管理处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扰乱了市场秩序。这种行为偏离了法律奉为基石的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是一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必须依法予以制止。

  商标花落谁家仍是未知数

  伊岭岩风景区管理处提出异议后,是否就能阻止“伊岭岩”被人抢注商标?对此,一位在商标注册行业从业多年的资深商标注册人士告诉记者,伊岭岩风景区管理处的陈述理由只有得到国家商标局的认可,足够推翻他人的在先注册权,才可能撤销陈先生在先注册的第4400835号“伊岭岩”商标。

  而如果其中一方对国家商标局商标异议裁定结果不服,还要进入商标异议复审,其间所费时间可能长达数年。当然,在提出异议的过程中还会产生一笔数额不菲的费用。

  昨日,记者从国家商标局的网站上了解到,“伊岭岩”商标注册至今还没有定论,该商标花落谁家仍是未知数。

  深度分析

  惊人暴利催生投机抢注怪象

  公共资源品牌频陷“商标门”

  “黑衣壮”被抢注,“伊岭岩”被抢注,它们有一个共同特点,都是属于公众所有的公共资源知名品牌。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黑衣壮”、“伊岭岩”只是被抢注的区内公共资源品牌冰山一角。

  记者从国家商标局商标网站查询了解到,南宁的 “青秀山”、“良凤江”、“扬美古镇”,马山的“金仑洞”和“五象城”、“大明山”、“真武阁”、“圣堂山”、“通灵大峡谷”、“程阳风雨桥”等区内知名景点,以及“大地飞歌”、“东博”、“合合”等重大节庆品牌几乎全遭商标抢注,给公共资源利益方带来巨大损失。

  据一位资深商标注册人士透露,公共资源品牌频遭抢注现象始于2001年。按照当时修订后的 《商标法》相关规定,商标注册采用在先申请原则,而且自然人也可以申请。这为商标抢注行为提供了可能性,当时甚至产生了一批“职业商标注册人”。直到2007年2月1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颁发新规定对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进行条件限制后,这个漏洞才被堵上。

  公共资源知名品牌为何频频被抢注商标?正所谓“无利不起早”,抢注商标现象的背后是惊人的暴利。

  据该业内人士透露,当时行内的“职业商标注册人”一年多达上百人。大量的商标抢注行为甚至催生了一条产业利益链:抢注—炒作—胁迫赎回或转卖。通常一个商标的注册成本不到2000元,但注册后成功转让出去,高的可以卖到几十万元,少的也可以卖2万至3万元。这种“投机”行为虽然不合理,但不违法。

  随着一大批自然人抢注的商标进入初审公告期,南宁由此产生的商标注册纠纷也逐渐步入高发期。

  如何应对

  商标全类或多类注册防抢注

  把握商标异议时段积极应对

  公共资源品牌被抢注商标,不仅是相关公共资源品牌所有部门,每个公民的权益都将受到损害。如何才能有效阻止这一行为?南宁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科科长杨帆表示,只要冷静处理,积极应对,通过商标异议等方式仍存在重新夺回属于自己的商标的机会。

  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从公示到注册成功有三个月的异议期。在此期间,个人和单位都有权提出异议。根据多年从事商标广告管理的经验,杨帆认为,相关公共资源品牌所有部门可以抓住这个时间,聘请商标事务所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通过法律手段全力阻止其注册成功。对于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注册的商标,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都可以在商标注册之日起任何时候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商标。

  其实,保护自身品牌的最好办法,是在公共资源品牌打造之初进行战略性的商标全类(或多类)注册。商标全类注册,指同一商标在全部商品和服务类别上注册,是彻底避免他人抢注商标最有效的方法,也是确保品牌显著性、增大品牌价值最有效的手段,是当前国内外知名品牌的通常做法。

  不过,全类注册费用相对较高,商标利害关系方也可以根据自身实力采取多类注册的方法,在品牌的相关类别以及可能涉及的类别上注册多个相同的商标,这也是防止商标抢注的有效手段。

  在公共资源商标保护方面,上海世博会的做法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上海世博会专门制定了 《世博标志条例》,对相关知识产权进行全面保护。这样一来,即使有人想打世博会相关标志的歪主意,也是此路不通了。(记者 康钦如 通讯员 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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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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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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