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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检察长:“零容忍”检察人员消极腐败行为

2011年02月23日 08:54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访谈背景】2007年1月,于世平临危受命到天津市人民检察院任职检察长。此前,他的前任因涉嫌严重违纪被免职。

  工作后便一直在法院工作的于世平,如何完成角色的转变?在4年时间里,天津检察机关在他的带领下实现了怎样的跨越发展?《法制日报》记者近日就此采访了于世平。

  “四三四四”确保公正司法

  1984年大学毕业就从事法院工作的于世平,面对全新的检察工作岗位,理出了一个清晰的工作思路:不能蛮干,更不能关门办案,死抠法条。上班伊始,他迅速召开8个座谈会,提炼出天津检察机关的发展思路——“四三四四”。

  第一个“四”,指要正确认识“四个新”,即深刻认清检察工作面临的新要求、新挑战、新机遇和新期待。

  “三”指要始终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坚持高标准争创全国先进检察院。

  第二个“四”,指要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充分发挥“四个作用”,即: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发挥好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发挥好促进反腐败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能作用;依法强化各项诉讼监督,发挥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依法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发挥好促进社会和谐的职能作用。

  最后一个“四”,指要强化“四个保障”,即:加强科学管理,为检察工作规范发展提供高效的政务保障;加强队伍建设,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加强计财和技术装备建设,为检察工作加速发展提供必要的财力和先进的技术保障;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检察工作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

  “这个思路已成为指导、推进天津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我们确保公正执法、队伍建设的理性思考。我们每年都在这一思路基础上,围绕不同的侧重点做工作。”于世平表示,检察工作不能热血沸腾,更不能心血来潮,一定要客观、冷静、平稳、循序渐进。

  “争创”活动夯实工作基础

  天津市开展为期5年的争创全国先进检察院的活动,是从2008年开始的。

  为什么要开展这个活动?第一,限于当时的现状,“一把手”出事了,对一个单位一个地区影响极大,干警情绪低落,思想混乱,哪有心思干工作,更没有心思把工作干好。

  于世平说:“怎样在最短的时间把全体干警的士气鼓起来,需要有一个载体。经过深入的思考和大量的调研,我感觉争创全国先进检察院活动这个载体很适合。”

  第二,天津检察工作要与中央、天津市委对天津工作提出的要求相吻合。中央确定了滨海新区成为国家发展战略,处在滨海新区辖区内的检察机关,如果自身工作不上水平,就会影响天津的发展、国家的发展。

  基于这样的考虑,天津市检察院制定了5年“争创”意见、各区县检察院制定了实施细则。从上到下、从左到右,像网络一样编织到一起,各项工作有内容、有要求。

  “两年打基础,两年单项工作争先进,第五年整体工作实现跨越。”于世平信心满满地说。

  队伍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抓队伍建设,用于世平的话说是“每时每刻都在想,每时每刻都在干”。

  于世平清楚地记得,2007年2月5日,也就是上任后的第14天,他组织召开了全市三级检察机关“一把手”座谈会。

  “那次会上,我提出了‘六个一定要’—— 一定要加强理论学习;一定要坚持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一定要努力践行民主集中制;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一定要加强管理;一定要抓好队伍建设。”

  对市院中层,于世平提出“五个表率”的要求,也就是要做认真学习的表率,要做努力工作的表率,要做严于律己的表率,要做团结凝聚的表率,要做改革创新的表率。

  于世平还对天津全体检察干警提出了“四个严禁”:中午禁酒,全天禁赌,严禁违反规定涉足夜总会等色情场所、严禁跑官要官。作风转变后,他又围绕确保检察权的干净行使,及时提出了“三个绝不允许”:绝不允许以检察权谋私、以查办的案件谋钱、以检察官身份谋利。

  如今,自觉学习、努力工作和严格要求等新风正气在天津检察机关内日渐形成。

  于世平表示,今年,天津检察机关将以纪念建党90周年和人民检察创立80周年为契机,坚决执行中央政法委提出的“四个一律”的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坚决遏制检察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消极腐败行为,促进自身公正廉洁执法。记者 王斗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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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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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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