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阳等15人涉黑案今天在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庭审结束。由于案情复杂,庭审持续了3天,法庭将择日宣判。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明阳原系重庆市飞达表面处理中心法定代表人、沙坪坝区政协委员、沙坪坝区青木关镇人大代表。2002年以来,陈明阳利用自身经济实力和政治地位,纠集被告人蒋忠、徐维军、陈伟战、牟高华、孙德六等人,利用中共青木关镇原党委书记陈平、原沙坪坝区公安分局青木关派出所所长吴洪金、青木关镇镇政府负责安监工作的原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李开国等人的包庇、纵容,逐渐形成了以陈明阳为组织、领导者,蒋忠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青木关镇等地大肆进行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陈明阳利用自身政治地位,通过为组织骨干成员提供非法保护和巨额经济利益、帮助组织一般成员开设赌场提供生活来源以控制组织成员。该组织通过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占用农用地、暴力收债等大量违法、犯罪行为,获取经济利益以支撑该组织的活动。以被告人陈明阳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青木关地区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纵容,有组织地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在青木关地区,特别是在该地区石灰石和碎石经营行业内,形成了非法垄断,严重破坏社会管理秩序、市场经济和人民生活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庭审中,陈明阳对指控罪名和犯罪事实极力否认,并称不存在强行占用农用地行为。
与本案同庭审理的还有被告人陈平、吴洪金、李开国3人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该三案均未当庭宣判。20名沙坪坝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廉政监督员旁听了此案。(孙怀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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